和欣客運去年在國道翻覆造成三死十一傷。資料照片
【孫英哲╱彰化報導】和欣客運一輛雙層巴士,去年九月間在中山高員林段衝落邊坡翻覆、車身壓扁成一層造成三死十一傷慘劇,彰化地方法院審結,肇事司機李安昌未保持安全車距,又任意變換車道造成客車翻覆,依業務過失致死罪判處二年八月有期徒刑。
和欣客運總管理處獲知判決後,低調表示李安昌已離職,不願表示意見。去年九月六日凌晨,司機李安昌(四十二歲)載著十三名乘客從高雄市出發北駛,途經中山高北上員林段二一二公里處時,為超越前車,竟以車速達一百公里,貿然駛向內側車道,李安昌又擔心撞上他車而緊急煞車,並往路肩方向閃避。未料,該路段路肩並無護欄,客運車因而失控衝下邊坡翻覆,造成車體上半部支撐骨架折損斷裂,原本三點六公尺高的車體竟被擠壓為二點三五公尺。
法官認為,李安昌明知道客運車高度,需特別注意在高速行駛中不得驟然變換車道,才不會讓車輛失控,卻忽略該行車應注意的義務,依業務過失致死罪判處二年八月有期徒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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