陳勝鴻緋聞案引起多數媒體的跟進,一時之間桃花滿天;陳某在前女友的形容下,已是今之西門慶,潘驢鄧小閒五項全能,根本是個活威而鋼,羨煞台灣男人。
現在各方爭議也是滿天飛,彷彿又回到薛凱莉、璩美鳳時代;爭議焦點還是老話題:媒體揭人隱私是否道德、專業?名人是否應有更高的道德標準?集體窺淫癖(偷窺狂)的社會現象是否變態?總是這三項,批評者也沒有新見解,沒有想像力,反覆強調老看法產生「彈性疲乏」,已經沒什麼人在乎道學家的正義之聲了。
為什麼緋聞總是讓人一面罵、一面看?媒體其實最明白閱聽大眾的這種心理。罵是表示自己不無聊、不八卦、清高而獨特;看是因為的確從當中可以得到快感,窺淫(偷窺)的快感。偷窺之所以快感,一方面是藉著偷窺產生與性相聯結的性幻想,並從中得到性快感;也就是通過窺淫聯結意淫最終得到手淫的快感。
這是看A片的心理-性慾-手淫-快感的有機結構,偷窺他人,尤其名人的性生活,產生快感的機制,與看A片是相同的。男人因產生性快感而愛看緋聞;女人則較複雜,除了性幻想還多了名人被打擊的快感。男人在觀看過程中慾望著被女人所慾望,而女人的慾望又是被男人所規定,於是產生詭異的「自己慾望著被自己的慾望所慾望」的「自閉迴路」,所以男人其實看到的是自己的慾望。
偷窺還有權力上的優越感。偷窺者覺得被偷窺的人低他一等,被他所控制,尤其名人被他所窺知一切,權力優越感就讓人心裡非常爽。既然生理、心理都讓人快感愉悅,這類新聞怎可能禁絕?這是人性,很難啊,否則黛安娜王妃怎會死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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