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許雅慧、姚盈如╱台北報導】劉姓女童昨受虐致死,兒童福利聯盟社工陳雅惠表示,女童的父母、母親同居人及保母等皆染有毒癮,是典型最危險的「高風險家庭」;這種家庭中的孩童一旦出事,被發現時通常已受到嚴重傷害甚至死亡,即使社福單位介入,仍難以挽回。
陳雅惠指出,染有毒癮或酒癮的父母所以會對孩子施暴,除因無法控制自己的行為外,這些父母也因為失去健康、工作不順、社經地位低落,難免事事受挫,回家後會透過對無辜幼小的孩子施暴,自認重新獲得「掌握」或「作主」的感覺。她呼籲,鄰里應特別注意這種問題家庭,及時通報社福單位介入處理。
台北縣社會局家庭暴力暨性侵害防治中心主任詹玉蓉則指出,家暴虐童悲劇一再發生,多因大人失業或經濟方面發生問題、傳統重男輕女觀念,以及對管教子女的方式有爭議,因此習慣性地對孩童無故施暴。
詹玉蓉呼籲,親友或鄰居一旦發現孩童被凌虐施暴,應主動打「一一○」給警方或全國婦幼保護專線「一一三」二十四小時通報。
中央大學王燦槐教授強調,民眾往往把家暴當成是別人家的家務事,但這種不正確的觀念只會讓受虐兒事件不斷發生,因為加害人對孩童施暴往往會上癮,親友或鄰居千萬不能單純認為這只是暫時的情緒宣洩所為,不去主動制止暴力行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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