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3國小採購弊案四人交保

出版時間 2005/03/25

【蘇恩民、侯柏青╱台北報導】台北地檢署偵辦北縣二十三所國小涉嫌違法採購官商勾結弊案,昨首度依違反《政府採購法》被告身分,傳訊時任福山國小校長陳淑芳、總務主任溫辰雄、石碇國小校長江金炎、總務主任狄建中等四人到案,訊後各以十萬元交保。

檢調追查發現,一九九九至二○○○年間,台北縣石碇等二十三所國小分別辦理二、三十項教學設備集體採購,校方涉嫌對其中兩、三項產品,設定特殊規格限制,包庇弘多公司借牌綁標、圍標,且採購標的價格疑大幅灌水百分之五十至百分之兩百,總計圖利業者四千七百餘萬元。
調查局北部機動組日前將北縣石碇、集美、福山國小等二十三所國小校長、總務主任,以及弘多、學品兩家公司負責人陳慶瑞、吳素卿夫婦等廠商共六十三人,函送台北地檢署,檢察官也從本周起,陸續傳訊涉案人員。
檢調指出,校方涉嫌協助業者綁標的手法相當大膽,竟於招標書中限制採購物的特殊功能及規格,等於替弘多代理的產品量身訂做,且業者送審的型錄、廠牌,以及各校採購案預算書,產品規格竟有一字不漏完全相同的情形。
陳淑芳等四名官員均否認涉及不法,陳慶瑞日前接受偵訊時,則坦承向多名友人借牌,參與競標有關校園工程採購案,但他自認無浮報價額情事,也否認和承辦相關標案的校方官員勾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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