產假縮人力 勞工局補助

出版時間 2005/03/02
台北縣勞工局「袋鼠媽媽產假人力替代方案」起跑,希望孕婦減少受到職場歧視。黃世宏攝
台北縣勞工局「袋鼠媽媽產假人力替代方案」起跑,希望孕婦減少受到職場歧視。黃世宏攝

【王玉樹╱台北報導】最新一項調查指出,九成三的女性上班族認為懷孕會影響僱主晉用女性員工意願,其中五成六表示會因此影響其生育意願。對此,北縣勞工局首創國內先例,推出「袋鼠媽媽產假人力替代方案」,本月起半年內提供三十人以上企業申請產假補助費,每公司最多申請兩人,每人七千九百二十元;限額一百名。

1111人力銀行與台北縣政府於二月中旬合作調查一千零二十六位女性上班族發現,近三成受訪者在職場有因懷孕受歧視經驗,其中僅一成九會申訴或循法律途徑解決,近五成多則抱著「生產完後再打算」態度。
北縣勞工局長曹愛蘭表示,北縣去年共接獲一百五十五件就業歧視申訴案,其中「懷孕歧視」有七十九件,超過一半比率。任職於一家化工公司,目前懷孕七個月的黃美慧說,可以感受到僱主認為產婦員工表現不如預期。由於生產時須住院三到七天,「我最希望配偶現行兩天陪產假能夠延長。」
政治大學勞研所所長劉梅君說,北縣補助僱主負擔的作法只是個案,因各縣市政府財務狀況不同,「根本解決之道,是修法以社會保險方式負擔婦女產假的薪資給付。」

◎依《勞基法》規定,女性勞工懷孕生產,僱主應給予8周的全薪產假
◎僱主不可因勞工懷孕而要求她辭職,或事先訂定懷孕就得離職的勞動契約規定
◎有違反上述權益者,勞工可向各縣市兩性平等工作委員會檢舉,也可去電勞委會免付費電話查詢:0800-380038
資料來源:勞委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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