鎮長15萬賄款棄大排

出版時間 2005/02/05
宜蘭縣頭城鎮長林樂善(戴白帽)索賄被檢調人員埋伏蒐證,逃逸後被逮回。游芳男攝
宜蘭縣頭城鎮長林樂善(戴白帽)索賄被檢調人員埋伏蒐證,逃逸後被逮回。游芳男攝

【游芳男╱宜蘭報導】宜蘭縣昨驚傳官商勾結弊案,頭城鎮長林樂善昨向工程包商索賄時,因發現有檢調人員埋伏蒐證,趕緊駕車逃逸,並將裝有十五萬元賄款的信封丟進砂港大排內,在逃了十五分鐘後被捕,他堅決否認工程索賄,檢方除搜索鎮長辦公室並請消防人員撈贓款,但消防人員只撈到信封袋,全案仍漏夜偵辦中。

宜蘭調查站表示,二○○三年十月動工、二○○四年十月完工的「福興橋新建工程」,總工程費五千五百萬元,而林樂善涉嫌洩露底標,讓包商以接近底標不到一百萬元的價格得標,開工後即索賄六次達四百五十萬元,前天上午林以電話要向承包商再索取八十萬元,包商以最近手頭緊只願先給十五萬元,雙方約定昨天上午在頭城鎮頂埔社區公園交錢。
宜蘭地檢署主任檢察官郭文發接獲檢舉,指揮幹員前往埋伏,昨天上午十一時,林樂善獨自開車赴約,承包商將裝有十五萬元的白色信封交給人坐在車內的林樂善,調查人員立即拍攝蒐證。不過,眼尖的林一發現有人蒐證,馬上重踩油門,以時速八十公里以上速度逃逸,往公園旁的下埔養殖區小路急駛,檢調人員尾隨追逐,但林熟悉道路地形,檢調人員難以追上。

追逐十分鐘後,林逃到二十五連防潮閘門旁,他搖下車窗將信封往左丟進閘門前的砂港大排內,信封隨即沉入水中。五分鐘後,林駕車在頭城鎮三和路五百四十一號民宅前被捕。
檢調立即請消防人員在十三股大排內找尋被丟棄的現鈔,十多名消防人員七手八腳,有的潛水,有的在大排內張網,更有人在閘門上撒網,但昨天下午四時除撈到白色信封外,現鈔可能已被溪水沖走,不見蹤影。
另一方面,林被帶回在頭城鎮長室,檢調關起門召開臨時偵查庭,並在鎮長室內搜索相關帳冊、資料等證物,宜蘭地檢署主任檢察官郭文發說:「相關證物對林樂善不利,由於他另被檢舉涉嫌向頭城鎮立體育館包商收取工程回扣兩百萬元,將一併偵辦。」
林被捕後否認向「福興橋新建工程」包商期約索取總工程費一成的五百五十萬元回扣,也表示絕未洩露底標,檢調認為他供詞避重就輕,正漏夜偵訊。

年齡:61歲
黨籍:中國國民黨
學歷:省立(現改制為國立)蘇澳水產高級職校畢業,中國國民黨革命實踐研究院結業
經歷:頭城鎮第11、第12屆鎮民代表會主席;頭城鎮第10、第11屆鎮長、現任第14屆鎮長;宜蘭縣第13屆縣議員
資料來源:宜蘭縣選委會

1.包商在頂埔社區公園內將十五萬元交給鎮長林樂善,過程被調查站人員從旁拍照蒐證。

2.林樂善開車逃避調查局人員追捕,將收到的十五萬元賄款丟進頭城鎮25連防潮閘門前的砂港大排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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