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國大陸當局透過美國,向我方傳達了制訂《反分裂國家法》的訊息,立刻引起朝野譁然,民進黨的反應尤其強烈,甚至有人主張訂定《反併吞法》以為反制。
但是《反分裂國家法》的真正意思,是向大陸人民與國際社會正式宣告:中共已有足夠的軍經實力和政治決心,鎮壓各種分裂勢力,即使這些勢力得到國際的奧援,也決不姑息。由此觀之,此一法律的制訂,一方面固然是在恫嚇台獨、藏獨、疆獨(或稱「維獨」)等分裂勢力;另一方面也在約束大陸的領導階層,絕不可因為現代化建設與經濟發展,而聽任分裂勢力,將中國撕成四分五裂。
從上述的立法心態觀察,我們其實不難體會其中預測的「非到分裂最後關頭,絕不輕言制裁與鎮壓」的基本前提。基於此,只要民進黨政府繼續堅守「四不一沒有」的原則,並放棄「法理台獨」的企圖,《反分裂國家法》其實並不會構成對台澎金馬的實質威脅。這也正是美國國務院迄今尚在審慎觀察法案的具體內容,卻未表態反對此一立法的緣由所在。對於美國而言,如果此一立法能換得阿扁政府對「四不一沒有」的持續承諾,又何樂而不為呢?這也正是當前美國、中共與我方這三角關係中,經常要藉一方去牽制另一方的微妙所在。
基於此,如果我方的回應方案是訂定《反併吞法》,國人恐怕也就要進一步追問:這是不是意味我們已有充分的軍經實力,抵拒共軍的攻台?如果是的話,那麼六千多億的對美軍購,又意味著什麼呢?
換言之,如果從「零和」或「同歸於盡」的角度思考此一問題,兩岸之間不但將陷入無止境的軍事競賽,台灣未來的經濟成長與社會發展,也將因軍購預算對國家財政資源的壓縮,而面臨停滯甚至倒退的危機。基於此,我們必須跳脫上述的思維模式,另起爐灶,尋求智慧的化解之道。
我們的具體建議是,趁立委大選結束後藍軍在國會中過半的新情勢,訂定中性的《兩岸關係基本法》,不卑不亢,不動情緒,爭取在朝野之間形成最大的共識,並回歸憲法的「一中」原則,其中的基本要點包括:
一、以「一個主權,兩岸共享;一個國家,多元體制」做為兩岸定位之基本原則。在此前提之下,發展出「主權共有,治權分享,政治和解,經濟合作」的兩岸新關係,使當前瀕臨結凍的兩岸關係,及早冰釋。
二、民進黨政府可藉此一基本法的完成,落實其規劃已久的「兩岸和平對話」新機制;並化解美國方面因阿扁總統過多的選舉語言而產生的不信任感。
三、朝野之間可藉此一基本法的制訂,化解長期以來因藍綠對峙而形成的認同危機和政治對立。此一和解氣氛也將對未來政府內閣的組成,帶來良性的互動契機。
當然,《兩岸關係基本法》的制訂並不能解決所有的問題。而且,如果藍綠雙方都堅持不肯退讓任何一步,此一立法也將處於難產狀態。但是,如果我們真正能體會中共當局制訂「反分裂國家法」的決心與意志,以及伴隨其後的懲處行動,我們就越能體悟到兩岸和解的迫切性與必要性。這時,《兩岸關係基本法》也就呈現出「柳岸花明又一村」的功效了。
陳癸淼.周陽山.吳成典
作者陳癸淼為第二、三屆主法委員,周陽山為文化大學中山所教授兼所長,吳成典為新黨主法委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