陳瑞欽昨天未到庭聆判,法官表示,陳去年中被羈押以來一直極力為自己辯護,自今年二月得知被判死刑後,收押中的他就顯得沉默,偶爾看佛書。
嘉義地檢署去年依殺人罪起訴陳瑞欽(五十五歲),他在地檢署偵訊時痛哭認罪,五條至親性命加上在南投縣殺害陳姓女友,檢方以「泯滅人性」具體求處六個死刑。到了法院後,殺人魔露出惡性全盤否認,還向法官告狀反指被警方屈打成招,法官審理此案時,因此格外慎重。
法官在判決時指出,陳瑞欽泯滅人性殺害三子罪行,一九八八年因繼子陳一志補習回家時間較晚,兩人發生衝突致陳一志受傷送醫後,陳瑞欽因賭輸六合彩,竟抓著繼子連續撞牆,導致他腦幹血腫而死,獲國泰保險公司及中油員工保險金共四百多萬元。
一九九五年,他在親生兒子陳建宏房裡發現寫著「想加入不良組織」的字條,父子發生爭吵,他竟隨手拿石頭重擊車禍剛出院的陳建宏後腦致死,佯稱車禍身亡獲賠四百七十多萬元。
滅絕人性的陳瑞欽食髓知味,一九九八年繼子陳宗慶表示頭痛提前返家休息,他竟先拿安眠藥讓陳宗慶吃,趁家中無人,將神志不清的陳宗慶拖下樓梯撞稜角致死,欲領取一千五百五十萬元,但先領得二十五萬元。保險公司對陳瑞欽三子都死於腦血腫起疑,並向立委陳朝容陳情,陳始露出馬腳來;但因保險公司沒有具體證據,一直讓他逍遙法外,直到去年五月,陳在南投縣殺害陳姓女友遭警逮捕,嘉義地檢署才重起爐灶查案,陸續查出他殺害兩妻三子案。
檢方當初調查陳瑞欽第一件案子距今近二十年,詐領保險金部分,有些因時日已久,保險公司理賠後資料銷毀,加上被害者屍體全都火化,缺乏直接證據,陳瑞欽又是十分狡猾陰險,檢察官王全成和曹合一為突破陳心防下了很大工夫。
檢方找來他第一個妻子曾碧霞母親曾王蜜、第二個妻子王淑嬰父親王樁根與陳瑞欽對質,陳瑞欽當時哭喪著臉下跪向岳父、岳母懺悔,坦承犯下滔天大罪:「是我錯了,我對不起你們。」他並向檢察官表示願意捐出所有器官給需要移植的人。檢方擔心他會翻供,特別將他下跪懺悔情節錄影存證作為「態度證據」。
果然,陳瑞欽首次到院開庭即大翻供否認殺害妻子:「太太是跌到床下死的。」其中他只承認親生兒子陳建宏不服管教,他在盛怒中拿起石頭想嚇唬,不料兒子回頭才命中頭部;他又否認殺害繼子陳一志(第二個妻子王淑嬰與前夫所生)和陳宗慶(第三個妻子顏麗琴與前夫所生);反指向岳父母認錯,是因受壓力使然。
即使陳瑞欽死不認罪,但承審法官卓春慧指出,地檢署特約法醫王約翰的驗屍報告,是判決死刑的主要關鍵,因為驗屍鑑定報告與陳瑞欽自白的殺人手法都吻合,證明他不是隨便亂編,而是確有殺人事實,因此殺害三名兒子判處三個死刑、褫奪公權終身。
死亡日期:1985/01/06
理賠金額:235萬元
殺人手法:頭顱撞地骨折出血而死
一審判刑:無期徒刑
死亡日期:1988/04/24
理賠金額:406萬元
殺人手法:後腦撞壁致腦幹血腫死
一審判刑:死刑
死亡日期:1995/08/03
理賠金額:472萬元
殺人手法:用石頭砸後腦致死
一審判刑:死刑
死亡日期:1996/08/19
理賠金額:1,137萬元
殺人手法:重擊後腦而死
一審判刑:死刑
死亡日期:1998/10/25
理賠金額:1,550萬元(只領到25萬)
殺人手法:迷昏再將腦撞樓梯致死
一審判刑:死刑
死亡日期:2003/05/11
理賠金額:無
殺人手法:勒死後棄屍
一審判刑:死刑
資料來源:《蘋果》資料室
1.陳瑞欽趁妻子王淑嬰如廁,抓住15歲繼子陳一志後腦猛撞牆壁,致陳一志腦幹血腫死亡。
2.陳瑞欽發現15歲親兒子陳建宏要加入不良幫派等字條質問,但兒子不理會,陳持石頭擲擊兒子後腦勺,送醫不治。
3.陳瑞欽見17歲繼子陳宗慶頭痛,拿迷藥「酣樂欣」給陳宗慶服用,等他昏迷後叫妻子開車準備送醫時,趁機拖抱讓他後腦勺撞樓梯稜角致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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資料來源: 《蘋果》資料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