遊客林增彥緊急送台南縣柳營奇美醫院。李宗祐攝
嘉義縣消防局則說,他們每年有二次只對跳跳農場進行消防設施檢查,遊樂設施不在檢查項目內。農業局長徐菱松表示,經查跳跳農場根本是非法設立營業。
跳跳農場鋼索意外發生在昨天上午九時五十八分,多名來自新竹、台南的遊客在使用雙索突擊吊橋時,右手的鋼索突然斷裂,由於安全帶扣在斷裂的鋼索上,七名遊客掉落約三點五公尺高的草地地面上,受傷的顏茹鈺說:「綁了安全帶才去玩,不知怎麼突然間就掉下去了。」
消防局表示,林增彥(二十八歲)、謝淑惠(三十九歲)傷勢較為嚴重,兩人的腿部都有開放性骨折現象,其餘五人王泓茵(十五歲)、王亭之(十六歲)、顏任祥(十四歲)、顏茹鈺(十七歲)、王傑民(十三歲)則受到輕傷,經送往奇美醫院救治後,並無大礙。
農場負責人游尚義說,因擔心鋼索割傷遊客,特地用塑膠水管包住鋼索,怎知這樣的善意反讓維修人員疏忽,不知鋼索已經生鏽損壞。他強調:「會負起所有賠償問題」。
游尚義表示,跳跳農場於一九九○年原本由退輔會輔導,還列為優良示範農場,一九九三年修法之後,卡在水源保護區,農場就失去合法性。他向陳明文縣長陳情,縣府也表示會協助加以輔導,但無下文。諷刺的是,跳跳休閒農場也是國民旅遊卡特約商店。農業局指出,將於今天召集觀光、建管、地政、警察、消防等單位共同開會討論如何懲處違法的跳跳農場。
嘉義地檢署主任檢察官蕭宇誠表示,遊樂設施造成民眾受傷,業者要負《刑法》二百八十四條過失傷害罪。A+法律事務所所長唐淑民說,若遊樂設施未向政府機關申請登記,主管單位可依其違法項目懲處。
1.詢問業者有沒有買意外險
2.注意設施有否超載
3.注意孕婦、有心臟病或兒童不可使用的規定
4.注意有沒有生鏽受損
觀看有否異狀
5.注意警告標示內容
資料來源:嘉義市消防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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