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司法單位已發生多起強姦犯被縱放事件,而本案兩惡狼除了強姦,還結夥搶劫少女財物,惡行更令人髮指,且受害人數之多,也令人心痛,其犯下重罪可處死刑、無期徒刑或十年以上有期徒刑,不料台中地院還烏龍縱放,法界均認為不可思議。
對於司法人員一再錯放強姦被告,民間司改會執行長高涌誠昨痛批:「司法院不能再鄉愿,應有霹靂的動作,查清楚疏失的來龍去脈,對失職書記官等做出嚴厲的去職或懲戒處分,讓其他司法人員知所警惕,達到殺雞儆猴的目的。」去年逮捕兩嫌的台中市第五分局刑事組警員,在獲知兩嫌交保後則是驚訝地表示:「怎麼會這樣?我們辛辛苦苦抓回來的歹徒就這樣交保,這不是縱虎歸山嗎?」一名警官希望兩歹徒居住地點轄區警員亡羊補牢,加強巡邏監控。
檢方起訴指出,維新保全公司保全人員林子傑(二十七歲),兩年前派駐到中華電信南台中營運處,與中華電信員工蘇錫秀(四十五歲)結識,林常以假名上網,但因不敢與網友出遊,便邀約蘇一同前往,由蘇支付費用和提供車輛,為了補償蘇,林便對蘇說可和出遊女子性交。
去年五月間,兩人約A女出遊唱歌和烤肉,將A女載往霧峰山區,劫走該女的手機後,林持水果刀指著說:「是不是沒有遇過壞人?好好配合。」兩人便在車上對A女逞獸慾玩三P,再逞獸慾,畢後將A女棄在路邊,該女事後身心嚴重受創。
隔月兩人又約B女,B女帶著友人C女前往,兩惡徒仍用舊法將兩女性侵,,頻玩「一龍二鳳」的國王遊戲。若網友帶了兩名女姓友人來,惡徒更是大樂,輪姦三人,若有拒意,便持刀柄敲打其頭部,低劣行徑,令人髮指。
該案經台中檢方將兩人聲押獲准、起訴,移往台中地院審理後,今年十月三日,法官當庭諭知兩名被告延押,並將裁定書交給書記官蔡秋明處理。上月一日該案又開庭審理時,被告律師表示抗議說,他和當事人均未收到法院延押裁定書,蔡秋明方注意到尚未處理該文件。因此這段未收到延押裁定書的時間,有逾期羈押近一個月之虞,法官當庭以十萬元交保,並告知兩嫌犯不得脫逃,否則重新羈押,處以重刑。
前天開庭時,兩嫌準時到庭,他們辯稱是網路援交引發的糾紛,沒有脅迫,但眾多被害人透過遠距視訊,指證人犯惡劣行徑後,兩人才坦承強姦,不過還是否認強盜,辯稱搶走手機的原因,是不讓她們報案,而非想要佔為己有。
林子傑用化名在網路上先後誘騙十三名未滿十六歲的少女,夥同蘇錫秀開車載少女到山區偏僻處輪姦並逼迫玩三P等。
有民眾向台中市警方報案,指大坑山區一可疑車輛內,有一少女狀甚痛苦,並有男子勒住她脖子;警方前往搜查未獲,但民眾提供車號。
警方調閱車籍及嫌犯口卡,在台中市雙十路、霧峰等處將林、蘇逮捕,經偵訊後聲押獲准。
台中地檢署偵結起訴林、蘇,並請法院判重刑。
法官當庭口頭諭知延押兩嫌,做出延長羈押裁定書後,交書記官蔡秋明處理。
開庭時,兩嫌委任律師表示未收到延押裁定書,法院逾期羈押,蔡秋明才驚覺該文件未處理;法官為顧及人權,被迫當庭讓兩嫌各以10萬元交保。
台中地院院長賴清遊指示將蔡秋明調職,並究責任疏失,移交考績會討論。
該案在台中地院開辯論終結庭,兩嫌交保後依約到庭,坦承強姦,但否認強盜,檢察官要求重判。法官定12月30日宣判。
資料來源:台中地檢署及台中地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