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語歌作者錯成外國人

出版時間 2004/12/01
鄭智仁說,國內大環境不尊重著作權。林振義攝
鄭智仁說,國內大環境不尊重著作權。林振義攝

華興書局雖否認故意更改作曲人的名字,辯稱取得詞曲時,上面即註明作曲人是外國人「馬卡裴利」,但台北地方法院法官認為,華興將《天頂的星》詞曲作者改為外國人,已侵害鄭智仁的著作人格權,故昨天判決華興及負責編輯的大學教授梁秀玲應連帶賠償鄭二十萬元,還要在《中國時報》等三報登報道歉。

專攻生殖醫學的鄭智仁,近年來創作不少動人的台灣歌謠,包括九二一大地震時,媒體不斷播送的《天總是攏會光》,以及《天頂的星》等台灣歌謠,其中《天頂的星》更於兩年前為鄭贏得金曲獎最佳作詞人獎。
鄭智仁昨獲悉判決結果,並沒有打贏官司的喜悅,他在錄音室裡拿下耳機一臉沉重地說:「這樣的判決根本沒有用!」鄭說,他在台灣這片土地成長、創作,總是懷抱感恩的心,也很高興將成果分享給每一個人,「但現在卻演變成我自己的作品被刪改、冒用,連我希望不要改動,或者拜託他們不要用,都不行!」
鄭智仁強調,他的案子凸顯的是台灣整個大環境不尊重智慧財產權的問題,他並苦笑著說:「創意是稀有且珍貴的,但我們的制度不但沒有善加保護,反而加入剝削者的行列,令我痛心。」華興書局昨天則以負責人汪元生不在為由,不願表示意見。

兩年前,鄭智仁發現華興書局擅自將《天頂的星》一曲,收錄在其所出版的《高中音樂第二冊》及《高職音樂第二冊》中,且作曲人竟成了外國人「馬卡裴利」,作詞人則是不詳。此外,康軒也將《天頂的星》收錄在出版的《國中音樂》一書中,還將他的歌詞「傷悲」改為「悲傷」,鄭因而分別向華興及康軒求償一百萬元及兩百萬元,並要求登報道歉。
法官認為,依《著作權法》規定,出版社在編纂應經教育行政機關審定的教科書時,在合理範圍內,得重製、改作或編輯他人已公開著作,因此認為華興與康軒未經鄭同意而收錄《天頂的星》並未違法。但華興將《天頂的星》的詞曲作者改為他人,卻侵犯了鄭的著作人格權,因此判決華興書局敗訴,須賠償及登報道歉。至於康軒部分,法官認為屬合理變更內容,判不必賠。

【王吟芳╱高雄報導】中山醫專畢業的名作曲家鄭智仁,是國內細胞學、放射線學與生殖醫學專家,他在臨床體外受精、胚胎移植及治療不孕症等醫學領域享有盛名,曾開設國內第一家精子銀行,但因質疑自己「憑什麼扮演上帝的角色?」已不再經營。

不過,四十歲結婚生子之後,鄭智仁抱著尚在襁褓中的兒子,一方面感受到初為人父的喜悅,另一方面也替國家定位不明的下一代感到憂心,因此開始用母語(台語)寫歌,陸續完成多首海內外傳唱的台灣歌謠,獲獎無數,包括九二一大地震時期,安撫過無數人心的《天總是攏會光》。
鄭智仁於一九九三年所創作的《福爾摩莎頌》,因詞曲優美,曾讓前總統李登輝第一次聽到時感動得潸然淚下,李還邀鄭智仁合唱《福爾摩莎頌》。由於鄭的創作詞曲,充滿他對台灣這片土地的文人關懷,四年前雪梨奧運受邀代表台灣的兒童合唱團,也選擇以這首歌做為表演曲目獻給世人,同年度,美國關懷台灣基金會並將「個人傑出奉獻獎」頒給鄭智仁,將他評價為「本世紀重要的、影響深遠的台灣歌謠作家。」
鄭智仁說,他「不當鄭醫師很久了」,現在他的最愛是音樂,也專注在透過歌謠來告訴下一代愛惜土地,希望台灣的未來不再有悲情。

出生:1951年
職業:作曲家
學歷:中山醫學院醫技科畢業
經歷:
1983年開設全國第一家精子銀行
1995年曾獲寶麗金唱片「TOP YOUNG」台語創作金獎
1998年發明OSMAGIC優生精蟲分離術2000年獲美國「關懷台灣基金會」頒發「個人傑出奉獻獎」
2002年以《天頂的星》獲金曲獎最佳作詞人
創作歌曲:
1992年:《月娘光光》
1993年:《天總是攏會光》、《福爾摩莎頌》、《太陽》
1994年:《走街仔仙》、《火金姑叨位去》
1995年:《獵鳶》
1996年:《阿爸的風吹》、《天頂的星》、《台灣百合》
資料來源:《蘋果》資料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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