婦閹男友判刑三年

出版時間 2004/11/25
林秀嬋閹男友命根子後自殺獲救。資料照片
林秀嬋閹男友命根子後自殺獲救。資料照片

【朱慶文╱台北報導】五十二歲女子林秀嬋和小她十二歲的江姓男子姊弟戀,但江姓男子在兩人交往十餘年後提議分手,林女因此出現重度憂鬱症狀萌生殺害枕邊人的意圖,去年林女趁江熟睡後,持水果刀猛刺江的「命根子」等處後自殺獲救;全案經台灣高等法院審理後,昨天依殺人未遂罪判處林女徒刑三年。
江姓男子的命根子,經醫院手術緊急接合後所幸「還可以用」。高院合議庭指出,經過台北市立療養院的鑑定,林秀嬋屬於重度憂鬱患者,案發時屬於精神耗弱狀態,因此減輕其刑,另外林秀嬋的刑期從一審的三年六月減輕為三年,主要考量林女後來和江姓男子以五十萬元達成和解。

判決指出,林秀嬋和江姓男子交往十餘年,兩人同居在台北縣土城市的一間大樓,但兩人交往期間常發生爭吵,林女因此出現情緒低落、頭痛失眠、無法上班等重度憂鬱症狀。去年四月十一日深夜,兩人再度因為分手問題激烈爭吵,林女雖服用安眠藥依然睡不覺。
林秀嬋失眠到十二日凌晨,心中竟萌生殺機,持家中水果刀朝江姓同居人的命根子猛刺,導致江的陰莖斷裂,江痛醒後,看見林女手持水果刀,忍痛將刀奪下後逃出房門,沒想到林女身上竟預藏另一把小菜刀,並繼續朝江的身上猛砍,所幸江奮力奪門而出向鄰居求援才獲救。林女隨即割腕自殺,被送醫救治後也獲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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