賊偷GPS車 洩行蹤衝警

出版時間 2004/11/12
警員姜博賢逮捕竊車集團成員巫峰吉(上圖)後,遭歹徒飛車衝撞兩腳受傷送醫。郭宏任攝
警員姜博賢逮捕竊車集團成員巫峰吉(上圖)後,遭歹徒飛車衝撞兩腳受傷送醫。郭宏任攝

受傷的民眾包括騎機車載孩子買菜的婦人洪月涼,她被撞倒後左大腿骨折失血過多一度有生命危險,送柳營奇美醫院搶回一命,她七歲的小孩只受到擦傷,另一被撞的七十歲老里長張塗腳指頭撞傷。

警方調查,竊嫌巫峰吉(二十七歲,有槍砲、強姦、強盜、殺人、盜匪等前科),他供稱受雇於綽號「章魚」的共犯,每偷一輛車酬勞二千元,昨天凌晨「章魚」先駕駛偷來的BMW轎車載他和「阿東」到在高雄市偷了兩部車,再由他和「阿東」各開一輛前往雲林,準備將贓車交人解體。
巫等人並不知其中一部轎車裝有衛星導航,車主昨晨發現失竊後即報警,並透過導航系統資訊,由警方一路追捕,巫等人在牛墟市集旁道路塞車,警員姜博賢獲勤務中心通報攔住贓車,拔槍令竊嫌下車並上手銬。

姜博賢說,當時他突然感覺有車輛朝他襲來,下意識反應把巫嫌推到車頭,自己則趴向引擎蓋閃避,過程中小腿被贓車的葉子板刮傷,而突襲的贓車則撞倒洪月涼、張塗的機車,歹徒下車逃逸。隨後又有一部車跟著衝了出來,他跳到車頭前躲避,這時才驚覺,尾隨的兩部車都是竊車集團共犯。

警匪追交手程民眾無辜被撞傷,警察沒有抓到壞人,民眾要找誰賠?台南縣警察局督察長賴崑明表示,這和一般車禍處理的流程一樣,民眾第一動作要先報警,或向現場警方反映,由警員製作筆錄、製作現場圖並拍照存證,且為保全現場歹徒犯案跡證,民眾不要隨便搬動現場,待歹徒落網後,民眾可依法提出告訴求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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