犯人獲准捐肝救父

出版時間 2004/11/11
受刑人張志文(右圖)從台中看守所搭直升機到高雄長庚捐肝救父親張明川(上圖)。林聰勝攝
受刑人張志文(右圖)從台中看守所搭直升機到高雄長庚捐肝救父親張明川(上圖)。林聰勝攝

【綜合報導】「趕快讓張志文出去救他父親!」高雄地檢署檢察長朱楠急促地聲音昨天下午三時許從電話那頭傳進法務部五樓矯正司,由於勒戒犯張志文父親因肝臟衰竭陷入昏迷,亟需進行肝臟移植手術,高雄長庚醫院昨天緊急向高雄地檢署求助,最後檢方動用直升機將張志文從台中載往高雄、並以警車送至醫院手術。

高雄長庚醫院先前已評估過患者張明川(五十二歲)的兒子張志文(二十二歲)及外甥女魯金燕(三十一歲)都適合捐肝,但兒子的肝太小,又因服用搖頭丸在勒戒中,因狀況危急,昨天上午安排魯金燕捐肝給舅舅,但開刀後卻發現她有脂肪肝現象,捐出的肝不夠用,院方從家屬口中得知張志文因施用毒品入監接受觀察勒戒,下午透過管道向高雄地檢署檢察長朱楠求援。
朱楠聞訊後,立刻要求法務部矯正司協助救人,不過由於張被觀察勒戒,是不是能外出救父,法務部官員傷透腦筋,官員說:「法雖有情但總要找個理由吧!」急著從「戒護就醫」或「返家探視」兩項理由找法源。
直到昨天下午四時許,一名官員發現張志文是於上月十三日入所接受觀察勒戒,已經勒戒二十八天,符合觀察勒戒原則上須滿二十一天的日數,只要趕快作業即可釋放。
為免緩不濟急,法務部矯正司通知台中看守所與台中地檢署緊急作業,檢方當場聯繫請求空中勤務總隊支援,在晚間以直升機接送,張志文晚間六時抵達高雄長庚醫院。
院方表示,張志文的尿液中檢測已無藥物反應,仍可以捐肝,整個換肝手術原預計在今凌晨一時完成,但因其父病情惡化,手術緊急喊停,家屬對法務部及雄檢「法外開恩」相當感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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