車身改號碼 車廠漏開證明

出版時間 2004/11/09
「就這兒多個『R』就不能重領牌!」邵先生指出讓他頭痛的R字,一旁擺著早已過期的臨時牌照。
「就這兒多個『R』就不能重領牌!」邵先生指出讓他頭痛的R字,一旁擺著早已過期的臨時牌照。

彰化縣伸港鄉邵先生說,他因逾期驗車遭註銷車牌,9月22日至台中區監理所補驗車,卻因「車身號碼最後多一個R」而遭判定不合格。乍聞此事他毫無頭緒,直到被告知「須憑原廠變更證明重新領牌,」他才想起三年前車子曾因車禍重損回廠維修,車身號碼因被重新打印,才會多了一個「R」。

他向當初維修的裕隆經銷商匯聯汽車公司反映,對方確認是「未給證明」,卻因「程序問題」延遲月餘未補發,讓他相當頭痛,他說,「上班只能開無牌車,很危險咧,他們就不會替客戶想一下喔!」
對此,匯聯汽車零件課長陳俊龍直承疏失,並承諾公司「一定會處理好」,他表示,邵先生當年維修汽車時,因車身號碼所在的右前「內」(輪室車道總承)受損,經換新並依監理規定,於打印車身號碼時加註「R」字,原須發給變更證明,但不知道為何漏發,因「資料中也查不到備份(變更證明),所以推論應該是沒發給。」

陳俊龍表示,變更證明必須由原廠發出,他們向裕隆申請,卻被要求提供舊品(原損毀內),「但舊品早已銷毀了」,裕隆同意再研議,卻因程序問題延遲,所以「(延遲)不是我們的問題,是裕隆那邊速度比較慢!」
裕隆零件服務部顧客服務科長王恩偉則說,開立證明確須舊品「拓模」(指將車身號碼拓印於紙上存證),「沒有舊品即不符程序,無法開證明」,此事確為匯聯疏失,且事隔已久,裕隆只能居間協助,儘速尋求解決方式。隨後,陳俊龍表示,已與監理單位達成協議,可由匯聯出具保證給監理單位,邵先生即可重領牌。

消基會義務律師楊盤江表示,裕隆以「沒有舊品即不符程序,無法開證明」為由拒發原廠證明,從服務精神而言,確實不甚合理,但因匯聯非裕隆直營而是獨立經銷公司,造成邵先生損害,「主要責任在匯聯,裕隆只有道義責任」,因此,依法裕隆並無過失。
楊律師又說,邵先生就等候補發證明期間,車輛無法合法駕駛而生損害,有權舉證向匯聯求償,但僅限於必要用車合理範圍,例如上下班車資。
但若他於此期間駕車上路遭罰,雖車子無牌與匯聯疏失有關,但因受罰非該疏失直接造成,又無牌駕駛原本就違規,此罰款損失,依法是不可以求償的。

台灣區汽車修理公會表示,車身、引擎的號碼就像身分證一樣,一般更換新引擎、車身,號碼會分兩種情況,一種是新舊號碼一樣,但新號碼後加一個英文字母作區別;另一種就是新舊號碼完全不同。
不過汽車修理公會強調,這兩種更換號碼方式,都需要向汽車廠商拿到證明,向監理所申請異動。若不申請更動,除了會罰款以外,日後被臨檢時,還會被認定為贓車,須負刑事責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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