監院追討羅太太74萬津貼

出版時間 2004/10/22

【王烱華╱台北報導】監察院昨對第一家庭成員陳致中、趙建銘及羅太太(羅施麗雲)濫用濫用公務車與不當領取津貼一事,糾正內政部警政署、人事行政局及交通部,對國安局的缺失,則要求「檢討改進見復」。

對於羅太太領取情報工作補助費,調查監委古登美指出,羅太太並未擔負情報工作,不能領此補助費,只能支取「工友」級的警勤費,但卻比照「侍衛官」階級標準的警勤費,這些不當領取情報津貼與溢領警勤費用共計七十四萬多元,監院將要求人事局會同審計部、國安局追討。
以「高標」支領警勤費,是否有總統府或是國安局高階人士授意?古登美說,她有問國安局,但「國安局不願說」。
另外,趙建銘在中山高超速違規,古登美說,國道公路警察局第二警察隊未證明該車當時「執行任務」,即逕自註銷該車違規記錄免罰,與《高速公路管制規則》第五條第二項規定不合,顯見該局作業輕率,顯有疏失。監院要求警政署應對所有逕自註銷的違規車輛,重新查證究明,並於規定追繳罰鍰期限內,依法追繳罰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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