賣淫的林姓婦人(二十五歲)被捕後直嘆:「命好苦!老天真是不公平!」她說,七歲時,親生父母離婚,她被交給隔壁林姓鄰居領養,養父母經濟狀況也不好,她讀完國小後就白天工作、晚上去讀國中補校,畢業後便跟養父到工地去做臨時粗工。
「二十歲時,在工地認識了我丈夫,他也是做粗工的,還大我二十歲,但我就是愛他。婚前生了個女兒,婚後又生了個兒子。誰知道,結婚才三年,女兒才四歲,兒子還不到一歲,他就走了!」講到這兒,她眼眶泛紅,「我永遠記得去年十一月二十四日,那一天,我在岡山一處工地做工,上午十點多,警察打電話跟我說我丈夫在高雄市明華國中做工時,從五樓摔下來,當場死亡,叫我去認屍。」
「那時我心想,他留下二個小孩,放下我一個人就先走了,叫我怎麼活!」當時營造公司賠償林婦三百五十萬元,她先償還八十萬的卡債,隨後在今年三月另外向銀行貸款一百萬元於高市楠梓買了一棟三百八十萬元的透天厝,賠償金因此耗盡。
記者問她為何經濟不佳還要買房子?林女一臉無奈地說:「我會這樣花錢是想給失去父親的子女一個完整且美好的家!其實先前的卡債也都是為了刷卡給孩子買東西,只要是孩子想要的,我一定會想辦法買給他們,因為我要讓孩子過最好的生活,受最好的教育!」
《蘋果》記者實際前往林女位於楠梓區的新屋,發現社區裡住的都是些社經地位頗高的人士,是處很好的住家環境。
林女表示,現在每天還是靠在工地做臨時粗活賺日薪九百元來維持家計,因白天忙於工作,就請養父母來家中幫她帶兒子,並照顧上幼稚園的女兒。「但我每個月的工資了不起最多二萬元,而每月貸款、孩子學費及生活費的開銷最少三萬元,根本不夠用!」林婦無奈地嘆口氣:「被錢逼的感覺真的很恐怖!」
先後找過加工出口區女工、加油站員工及便利商店店員等工作的林女說:「我的學歷太低,沒有人願意用我。」今年九月初,國中補校的同學來找她,看她過得這麼辛苦,就跟她說:「乾脆去做『那個』吧!我有門路。」
「我掙扎了好久,但為了給孩子最好的生活,我決定晚上去兼差!我想,我丈夫會原諒我吧!」沒想到林女昨天凌晨一時左右,首次以三千元代價在中正一路「星辰大飯店」接客時,就遭警察臨檢逮獲,警方雖同情她悲慘的遭遇,但還是公事公辦予以裁罰,並勸她:「別再做這行了!找份正當工作,好好養孩子!」
【戴上茹╱高雄報導】針對這起母親靠出賣身體維持家計的個案,心理醫師及犯罪學者一致認為,如此容易誤導子女價值觀,導致日後偏差行為。高雄市立凱旋醫院兒童青少年精神科主治醫師何志培引據《聖經》「吃素菜彼此相愛,強如吃肥牛彼此相恨」一語,認為孩子需要的是母親的溫情關愛,不是物質上的享受,用不正當方式賺錢反而會賠上親情。
何志培也指出,儘管少婦子女目前還小,可能還不懂得「賣淫」的定義,但等到長大之後,可能會從旁人得知母親從事賣淫行業,屆時對於自己要忍受外人指指點點,又不得不仰賴母親出賣皮肉錢過活,難免產生愛恨交織的矛盾情緒,日後也可能把賣淫行為合理化,甚至自己步上後塵,少婦還不如多花點時間陪孩子。
中正大學犯罪防治學研究所副教授鄭瑞隆多年來接觸因性交易被捕的女子,確實有不少女子身世坎坷,這類女子長期缺乏關愛,是典型「缺愛症候群」人士,有時候會藉由「賣淫」得到歸屬感。
鄭瑞隆進一步分析,這名林姓少婦的問題是出在金錢壓力太大,賺少卻花多,負擔超乎能力,加上她的身世坎坷,價值觀可能在成長階段出現偏差,所以才會出現用身體去換取金錢的行為。其實目前社會及勞工體系設有特殊境遇婦女家庭扶助管道,她可以主動尋求協助。
【戴上茹╱高雄報導】聽到二十五歲林姓寡婦每月收入二萬元,卻獨力購買三百多萬元的透天厝,義守大學財務金融系副教授李樑堅直呼:「根本是小人玩大車嘛!」他認為少婦今天經濟困境起因於錯誤的購屋決策,建議她辦理銀行轉貸,降低利息負擔,如果房價看好,可以考慮脫手出售再另行租屋,還能取得低收入戶資格領取社會福利補助。
李樑堅表示,理財觀念首重「量入為出」,以這名女子每月二萬元的所得,每月要付五千多元的房貸利息,再加上兩名年幼子女的生活費,當然會很吃力。李樑堅認為,她當初應該先租屋,何況「住租來的房子不一定沒有家的感覺」。
為今之計,他建議她先從降低房貸著手,可以尋求政府勞工購屋低利貸款協助,或洽詢利率較低的銀行;如果以年利在百分之二點五至三之間,一百萬元貸款每個月只要支付二千多元利息,同時,為了暫度眼前的難關,可選擇只還利息、不還本金的房貸模式,經濟壓力自然可紓解。
此外,如果能趁著年輕學習其他專業技能,有助提升所得,也比較容易在社會上取得立足之地。
由於少婦學歷不高、又欠缺金融相關背景的知識,李樑堅建議,理財投資應採取保守保本策略,當初領得丈夫的保險金應暫時放銀行定存,或購買債券型基金,後者投資報酬率會比前者高;此外,有信譽的保險產品如投資型保單,也可以考慮,一旦自己身體出狀況或發生意外時,小孩列為受益人較無後顧之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