秘密證人控警署吞千萬獎金

出版時間 2004/09/29
黃姓秘密證人(右)向警方索討一千萬元秘密獎金,警政署轉給台北市警察局追查的公文指出:檢送黃XX先生陳指渠係吳東亮綁架案之秘密證人,已領到本署破案檢舉獎金壹百萬元整,惟未領到新光集團提供之壹仟萬破案獎金等情之信函影本一份,請督屬妥處逕復陳情人並副知本署,請 查照。
黃姓秘密證人(右)向警方索討一千萬元秘密獎金,警政署轉給台北市警察局追查的公文指出:檢送黃XX先生陳指渠係吳東亮綁架案之秘密證人,已領到本署破案檢舉獎金壹百萬元整,惟未領到新光集團提供之壹仟萬破案獎金等情之信函影本一份,請督屬妥處逕復陳情人並副知本署,請 查照。

一名曾參與胡案偵辦的現任高階警官也驚爆,警方在偵辦胡關寶案時,為了取得胡的合作,交出他犯案用的主要關鍵證物兩把卡賓槍,曾向吳東亮家屬拿了一筆七百萬元,給胡的女友當安家費做為交換條件。
黃姓秘密證人在上個月三十一日,正式去文給警政署署長謝銀黨請他調查此事,但公文先後轉到刑事警察局,再轉到當時的專案小組台北市警察局刑警大隊。警方完全未找他前往了解,台北市警察局卻以「未有揭案獎金資料」結案。

黃姓秘密證人指出,「新光集團在吳東亮被綁還未釋回時,曾向警方表示,將提供一千萬元秘密獎金給提供線索因而破案者,當時的報紙都有報導,偵辦的警方人員事後也向我說有這筆錢。」
黃姓秘密證人說,「我會在事情過了快十四年才提出未領秘密證人獎金一千萬,原因是很多當時認識的警界朋友,都認為我領了這筆錢躲起來,事實上,我沒領到一千萬元,而且我當時財力很好,根本不在乎這一千萬。」
黃姓秘密證人指出,「案子偵破後,警政署頒給我一百萬元破案獎金,扣稅後剩八十萬,我還添了二十萬,總共一百萬,用我臥病在床母親的名義捐給慈濟做公德。」

當時偵辦此案的前警政署署長莊亨岱,在接受《蘋果》記者訪問時表示,「秘密證人一千萬獎金這件事我並沒有印象,和胡關寶也沒有交換條件,警察辦案絕對不能拿人家的錢,而且警察自己有那麼多經費,那會向被害人拿錢才辦案。」
當時擔任刑事警察局長,後來也曾任警政署長的盧毓鈞則表示,「我不記得有秘密證人一千萬破案獎金這件事。」
新光集團吳東亮辦公室特別助理辜召男在接受《蘋果》記者訪問時表示,「新光集團當時確實有捐了一大筆錢給警方,但吳東亮當時是被害人,錢多是家族集團經手,是不是有要給秘密證人一千萬,吳東亮都不清楚,但當時捐贈的錢都有開收據。」

【張道藩╱台北報導】吳東亮綁票案的主嫌胡關寶,當時向警方要求七百萬元,才願交出做案用的主要關鍵證物兩把卡賓槍,對於這項傳聞,在當年偵辦胡案時就疑雲滿天,只是一直未獲證實,但時過十四年後,一名高階警官卻證實了這件事。

警方這名高階警官指出,胡關寶為什麼會供出警方偵辦多年的許多未破重大刑案,並親手繪地圖,帶警方到新店小粗坑發電廠旁產業道路工寮,挖出八年未破的屏東楓港派出所失竊的兩把卡賓槍,就是因為最後和警方達成交換條件,由吳東亮家人拿出七百萬元給胡關寶的女友。後來胡的女友,拿了這筆錢即離台到美國。
胡關寶未落網前,做案時間長達近十年,犯下不少重大刑案,包括新竹雙警命案、北市華南銀行和平東路分行七百九十四萬元搶案,及桃園加油站搶案。

胡關寶個性狡猾,對警方指控案件,只要提不出證據,他都一概否認,鬥智、磨功一流,他足足和警方耗了近八個月才招供。
當時負責偵訊胡的是現任刑事警察局長侯友宜,他當時擔任北市刑大副大隊長,侯也認為胡是他所見過最機智和難纏的犯罪份子。當時的警政署長莊亨岱、刑事局長盧毓鈞,也曾多次走訪土城看守所親自偵訊胡,要他和警方好好合作。

1990/12/18
胡關寶等四人犯罪集團在士林忠誠路大樓綁走吳東亮
1990/12/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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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990/12/24
警方獲得秘密證人提供嫌犯的線索
1990/12/25
專案小組在台北縣新店清境黎明社區逮捕主嫌胡關寶
1991/11/07
胡關寶等人被槍決
2004/09/27
吳東亮綁票案秘密證人出面踢爆未領到一千萬元秘密證人獎金
資料來源:《蘋果》資料室

吳東亮被綁事件簿

吳東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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