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緝資料上網 遭批不實際

出版時間 2004/09/19

【傅鴻源、蔡爾康╱台北報導】警政署為了方便民眾辨識藏匿在身邊的通緝犯,日前在網路上建置「查捕逃犯網路公告查詢系統」,公布近三萬六千筆全國通緝犯資料,民眾只要輸入「姓名」及「身分證號碼」,就可查出此人是否為通緝犯,但因上網資料沒有相片,且通緝犯多半持假身分證出沒,親民黨籍立委沈智慧認為,警署此舉並不實際,效果有待考驗。

刑事警察局紀錄科長廖哲賢表示,台灣地區未查獲的通緝犯共計三萬五千九百多人,其中涉嫌殺人、強盜、搶奪、強制性交與擄人勒贖等暴力犯罪案件的通緝犯為一千一百零六人。
警方擔憂這些逍遙法外的通緝犯,混雜在社會各個階層,根本難以辨識防範,而一般民眾在出租房屋、或是僱用員工時,如果沒有經過查詢過濾,也難以有效確認對方是否真為善類。
為避免生命財產受到威脅、防止民眾在無知的情況下資助逃犯,警政署統合各級法院、地檢署及軍法機關的通緝資料,在月初建置「查捕逃犯網路公告查詢系統」(網址:http://www.npa.gov.tw/webasp/cz/czq01.asp),除了可供租房、租車業、當舖與銀行業過濾客戶身分,也提供一般民眾查詢使用。

不過,因為警政署資訊設備不足,無法負荷網路上照片龐大的資料量,經《蘋果》記者實際測識後,發現雖然沒有被通緝者,系統會出現「查無資料」的字樣,但通緝在案的嫌犯,系統僅會顯示通緝機關,並無法出現容貌與詳細資料。
立委沈智慧表示,目前犯罪集團多以假身分證、人頭證件犯案,就算警政署立意良善,若當民眾上網查詢的是假名或偽造的證件時,還是無從查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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