搶蜜判刑 頭目聲稱護產

出版時間 2004/09/18
汪建光強調:「我們在山上有對外管制、對內清查的責任。」張欽攝影
汪建光強調:「我們在山上有對外管制、對內清查的責任。」張欽攝影

【張欽╱台北報導】嘉義阿里山鄒族頭目父子汪傳發、汪建光父子,因捍衛原住民領域管轄權,認為山下民眾陳登茂私闖鄒族領域,並「偷走」該族的蜂蜜「資產」,因此強行取走陳車內蜂蜜,結果遭嘉義地方法院依強盜罪判刑六個月、緩刑兩年,汪氏父子認為原住民不被尊重,因此向法律扶助基金會求助,要求最高檢察署檢察總長吳英昭提起非常上訴。
法律扶助基金會與原住民、法界與人權等團體昨天陪同王家父子說明「蜂蜜事件」,汪父會前先以鄒族祈福儀式祈禱非常上訴能還給原住民平等與尊嚴。

判決指出,汪氏父子去年二月十九日,發現陳在其承租的林班地路邊車旁逗留,經「盤問」得知陳上山採蜜,並發現車內有蜂蜜及採蜜工具,汪建光立刻對陳說:「山是我的,所以蜂蜜也是我的。」即自陳車內取走蜂蜜後開車載走,沒想到傍晚被警方查扣並送辦。
汪建光說:「我是山地義警,有對外管制、對內清查責任,盤查後時發現陳不當闖入我們的領域,從養蜂地點方向與時間研判,這些蜂蜜是我們的財產,於是與陳協調後帶走處置,並準備交給警方,決無搶奪意圖。」
法律扶助基金會秘書長鄭文龍說:「此案刑度不重,但凸顯原住民族的傳統領域管轄權,也反應基金會為原住民爭取平等訴訟宗旨,因此特准協助王氏父子提非常上訴。」台灣人權促進會會長吳豪人也強調,台灣政府應承認原住民族對財產權的詮釋,陳總統主張的「國中有國」、「新伙伴關係」,根本經不起從這起蜂蜜案件的檢驗。

即起免費看《蘋果新聞網》 歡迎分享

在APP內訂閱 看新聞無廣告 按此了解更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