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過,中興大學水土保持學系教授段錦浩,則替負責發布土石流警戒的農委會水土保持局抱不平,他指水保局負責提供警戒區域,但不具強制性,只有中央災害應變中心及地方政府綜合判斷各方資訊後,才有權決定是否要疏散民眾,「總不能叫氣象局發布豪雨特報,還要負責疏散民眾吧?」
中央災害應變中心昨天氣氛格外凝重,內政部長蘇嘉全針對昨天尖石鄉四死悲劇,幾度口氣嚴厲地指責負責發布土石流警戒區的農委會水土保持局未落實警戒通報,而地方官員也未以更積極的態度驅離警戒區民眾,以致又再度發生活埋慘劇。
「真不知中央跟地方出了什麼問題?」蘇嘉全氣憤地說,中央災害應變中心十一日上午十一時,就已經發布新竹縣尖石鄉嘉樂村為土石流警戒區域,並通令地方緊急撤離,但二十四小時後嘉樂村仍有三戶四人,因未撤離而被活埋,顯示地方官員並未強制驅離居民。
但新竹縣政府消防局則出示通聯紀錄,證明十一日下午三時三十分及晚上九時四十五分就曾告知嘉樂村村長立即撤離居民,但村長執行疏散時,死者張正孝之女張小玲卻堅持其全家人不願離開,村長無奈只好留下張一家人離開,未料隔日就發生土石流奪命意外。
不過,蘇嘉全對此解釋甚表不滿,他要求地方首長,必要時應動員警察及國軍,予以強制撤離,而農委會也應該確實監控地方是否有疏散居民,不是發了警報就算了。蘇嘉全斥責地方公務人員嚴重瀆職,他要求相關官員「好好檢討,並找出問題,不要讓同樣的悲劇一再發生,中央地方老是互推責任!」
蘇嘉全並列舉美國、日本地方政府在疏散安置民眾避難時的措施,及公務人員認真、堅持的態度為例,要求國內基層公務人員好好反省。他並計劃提出修法動議,「明訂」地方首長、公務人員未貫徹中央撤離命令的罰責。
針對土石流災難頻傳,民眾質疑我國的土石流觀測技術落後,農委會水保局官員坦言,目前國內因經費及技術上的問題,在全台只設有十個土石流觀測站,水保局局長吳輝龍說,未來將把危險聚落的水土資訊建檔列為重點目標,降低天災造成的危害。
而段錦浩則說,我國的土石流警戒系統已經相當先進,水保局事先也已提供全國一千四百二十條潛勢溪流的資料供地方政府參考,以行政區發布土石流警戒,技術應該不成問題。
【連線報導】昨天尖石鄉四名鄉民因拒絕遷離家園,慘遭豪雨沖刷而下的土石流掩埋,內政部長蘇嘉全擬修法究辦未貫徹強制驅離令的官員,但第一線執行勤務的警員卻抱怨:「有些人不走就是不走,能用搬的嗎?」
不過,法界人士及消防局提醒,針對意外災害發生時,常有民眾不聽勸導,強行進入封鎖區域,或是拒絕撤離家園,這樣的行為已違反《災害防救法》規定,依法可處五萬元至二十五萬元罰款,為了自己的生命財產安全,還是應該配合疏散。
一名曾執行災區疏散的基層警員無奈地說,警方、地方官員遇災時自然以人命為優先,但有些居民卻不領情,要求撤離時往往都是口頭應付,實際上卻根本沒有離開的打算,「甚至有少數村民會認為我們在刁難,態度很惡劣,真是很冤枉!」
律師指出,根據《災害防救法》規定,遇風災、水災、旱災、寒災、土石流、爆炸、重大交通事故,各地方成立災害應變中心後,為保護民眾生命安全,及確保救災工作順利進行,應變中心的指揮官可以根據職權,劃定一定區域、範圍,製發臨時通行證,限制、禁止人民進入,或是命令人民離去。
民眾如果不服從,可處五萬元以上、二十五萬元以下的罰款,如果民眾為了拒絕撤離,對依法執勤的公務員施以暴力,可能還會吃上妨害公務官司。
另一方面,民眾如果拒絕離開危險區域,反而遭遇危險,要靠災害應變中心進行搜救時,搜救單位事後也可以要求民眾支付搜救費用。
不過,律師也指出,如果民眾撤離後,財產遭受損失,也可以向執法單位請求損失賠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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