張人堡(右)昨天被判處死刑。資料照片
【賴心瑩╱台北報導】三十一歲男子張人堡,因與女友爭吵,持刀殺死女友後把屍體裝進行李箱企圖運屍滅跡,警方事發查出張還涉嫌於十年前,在苗栗姦殺一名婦人。台灣高等法院認為他泯滅人性,昨將他判處死刑、褫奪公權終身。
張人堡是在去年八月間,因和大他十一歲的同居女友余錦秋吵架,憤而拿刀猛刺余女胸部三刀致死,再以行李箱裝屍體,從三樓住處用繩索往下垂吊至防火巷,發出巨響,遭人發現報警。
檢警偵訊期間根據張的DNA意外查出,張十年前服役時,曾在苗栗姦殺一名八十三歲婦人,張應訊時還曾告訴法官:「想看看八十幾歲女人的陰道與二十幾歲女人的陰道有何不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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