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尹維源、黃子騰╱台北報導】一名患有愛滋病的竊賊昨晨在台北縣一國小行竊時,因內急難忍而在儲藏室內上大號,未料警衛發現時,嫌犯卻詢問:「有沒有衛生紙?」隨即穿褲子逃離現場,雖然嫌犯經四名警衛制伏,但嫌犯卻將其中一名警衛咬傷手臂,警衛得知嫌犯患有愛滋病時,幾乎不敢置信地說:「怎麼這麼倒楣!我會不會得愛滋?」
這名患有愛滋病的邱姓男子(二十八歲,毒品、竊盜、強盜等前科),昨早七時許,在板橋海山國小行竊時,遭兩名駐校警衛在監視器發現遭圍捕;而一名警衛在圍捕他時,左手臂被嫌犯猛咬了一口,因愛滋病的潛伏期有六個月,因此警衛是否會感染還需進一步觀察。
警方指出,昨晨駐校警衛人員在監視器發現一名可疑男子在校內儲藏室裡,兩名警衛隨即前往察看,警衛看見嫌犯脫了褲子蹲在地上,隨口盤問:「在這做什麼?」未料嫌犯卻向警衛表示正在上大號,「沒做什麼啊,你們有沒有衛生紙。」話說完,嫌犯起身穿好褲子連屁股都不擦就大搖大擺地離去。
兩名警衛覺得事有蹊蹺,隨即追上去,同時呼叫另兩名穿便衣的警衛,四人將他團團包圍,未料嫌犯卻拿出一把萬用刀與警衛對峙,在對峙過程中,其中一名警衛趁嫌犯不注意時,將他壓倒在地,不料嫌犯卻大吼:「我有愛滋病。」隨即開始咬人,其中一名警衛因閃躲不及而遭咬傷,警方趕抵現場後,緊急將兩人送往板橋中英醫院就醫。
「怎麼這麼倒楣」
遭咬傷的警衛抵達醫院後,因擔心自己會感染愛滋病,還頻頻詢問警方與醫師:「嫌犯有沒有愛滋病?」後來醫師在嫌犯身上發現一張重大傷病卡,確定嫌犯患有愛滋病,警衛聽到之後幾乎無法接受,心情相當沮喪,醫師建議警衛,最好到台北市西門町的性病防治所,「先打一針預防針比較安全。」而警衛難過地說:「怎麼這麼倒楣,未來六個月都要提心吊膽過日子了!」
板橋中英醫院急診主治醫師林炳灼指出,愛滋病的感染是由患者血液直接傳染,若患者有口腔黏膜出血的狀況,一旦將人咬到流血的話,感染機率相當高,如該警衛被咬造成紅腫的現象,微血管有些輕微的破裂,也可能會感染。醫師表示,如果不慎遭病患咬傷或是疑似感染者,「應趕緊施打預防針,日後三個月都要到醫院密集追蹤比較安全。」
律師徐鈴茱表示,愛滋病為法定傳染疾病,感染者明知自己有病,卻故意傳染給他人,依《傳染病防治法》第三十四條規定,衛生單位可進行強制處分,並處新臺幣六萬元以上三十萬元以下罰鍰。
她說,如他人因此感染愛滋,則涉及《刑法》上的重傷害罪,依《刑法》第二百七十八條規定,可處五年以上十二年以下有期徒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