總統情豈能先於理法

出版時間 2004/08/03

近來吵得沸沸揚揚的「羅太太事件」,不僅凸顯出公家資源被濫用的冰山一角現象,演變至今,似乎儼然從單純的「法律事件」轉為錯綜複雜的「政治事件」;而陳總統亦因過於「順乎人情」而落入進退失據的窘境中。

依據《蘋果日報》在七月三十日的語音民調結果顯示,有高達百分之四十五點七七的受訪民眾認為陳總統說謊;認為羅太太說謊的有百分之二十四點五三;認為陳姓士官說謊的有百分之三點八;認為媒體說謊的則有百分之二十五點九。筆者認為此項民調已透露出陳總統與總統府幕僚因一再改口說明此事的原委,使得陳總統的誠信受到損害。除此之外,政治人物、社會大眾及媒體似乎亦已將批判的焦點從羅太太身上轉移到陳總統身上。換言之,此事件發展迄今似乎已經被模糊焦點,因為其已成為錯綜複雜的「政治事件」而非單純的「法律事件」了。

「依法行政」、「據理行事」與「順乎人情」三項原則,應是政府官員在處理行政事務所應秉持的準則。不過若將上述三者順序置換為「順乎人情」、「據理行事」、「依法行政」的話,即有可能出現「人情關說」、「便宜行事」與「違法亂紀」等的脫序行為。
綜觀羅太太事件的延燒,似乎即因陳總統有感於羅太太與第一家庭的二十年「深厚情誼」,以至於向來「冷靜理性」的陳總統,竟然會在訊息不完全與尚未充分掌握整個事件始末之時,即直接跳上火線公開說明,以至於意外地扯出了「兼職案外案」,並使整件事情產生滾雪球般的效應愈滾愈大。雖然在眼看風波愈演愈烈後,總統府與國安局在聯繫後,口徑一致的指陳姓特勤人員領的是誤餐費而非兼職外快。不過《蘋果日報》的語音民調結果,似乎已經對此說法投出了「不信任票」。
依據「常理」而言,以陳總統之智慧應不至於有拿石頭砸自己腳的「不理性」舉動才對,不過從整件事情的發展看來,似乎由於在沉重的「人情」包袱之下,以至於向來以「冷靜理性」見稱的陳總統,竟也不慎落入了「順乎人情以至進退失據」的泥淖當中。

康熙寬大老百姓倒楣
「法律之外,不外人情」的觀念,立基於「人性本善」的前提下,並以營造一個「以人為本」的和諧社會為理想。不過雖然此種觀念可遏止一些「苛法擾民」及「酷吏殘民」弊端,不過卻也可能導致「重感情輕理法」的「違法亂紀」現象。換言之,凡事若過於講「情」,卻忽略了「依法」及「據理」的重要性,即可能導致「違法亂紀」事件層出不窮。
以清朝的康熙為例,其待人寬大,素以仁德著稱,在位之時輕徭賦役頗受人民愛戴,不過卻也因過於寬大而種下了官員「營私舞弊」的惡果,到頭來倒楣的還是老百姓;而反觀雍正處世嚴謹,待人苛刻,素以嚴刑峻法著稱,雖然不像康熙般的受到愛戴,不過卻有效的糾正了康熙後期官員「營私舞弊」的現象,此舉亦使得清帝國的盛世能延續下去。相信若有看過《雍正王朝》一劇的觀眾都應該很清楚何以康熙選擇雍正繼位的原因,那就是寄望雍正能夠糾正康熙晚期之後的官員營私舞弊現象。
總之,「依法行政」、「據理行事」與「順乎人情」三項原則,應是政府官員在處理行政事務所應秉持之準則,不過若將此三項原則的順序隨意對調,即容易導致「違法亂紀」之事的發生。觀之「羅太太事件」不正是錯置三項原則所造成的後果嗎?

陳志修
作者為政治大學教育研究所博士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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