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汪智博╱台東報導】監獄高牆擋不住執著的愛情,一名女子昨天在泰源技能訓練所,與相戀四年餘的受刑人完婚,眼眶泛紅的新娘輕吐心聲:「我真的很愛他。」還要服刑十一年的丈夫則感慨回應:「等我出獄一定好好照顧你!」獄方表示,兩人若要洞房,依規定可能要等五年後。
現年三十五歲的莊姓收容人多年前涉及毒品案件入監,假釋後卻再犯下竊盜等案件,最後則因拒捕連中六槍落網,傷癒後轉至泰源技訓所接受強制工作三年處分,槍傷導致他目前必須依賴輔助器行走,努力復健中。
「他的妻子真的很用心!」副所長王文笔印象深刻表示,莊姓收容人入監迄今一年九個月,蕭姓女子不但來探監次數密集,日前懇親會時更提出結婚申請,「我們多次問她的意見,她都未改初衷,為了辦理相關手續,前後跑了四趟到台東來。」
五、六坪大的禮堂流瀉著結婚進行曲,聞風前來採訪的媒體成為人數最多的「來賓」。神色始終放不太開的新娘子,直至公證儀式進行時才展開笑容,卻也不時低頭拭淚,兩人輕輕地在結婚證書上蓋章後完成終身大事。
所長謝豐興致詞時引述聖經中「愛的真締」章節,希望兩人能夠相互包容,並允許兩人深情互吻,而這一吻,已是獄所婚禮中的底限。
獄方指出,莊姓收容人因毒品案假釋後還有七年的殘刑未服,期間再犯竊盜案判處四年有期徒刑確定(二年後可申請緩刑),基本刑期已逾十一年,另外他還有傷害案在審理中。依獄方規定,莊姓收容人必須服刑超過一半才可申請使用「懇親宿舍」,也就是五年後他才有機會與新娘洞房,且前提還必須他在獄所內表現良好。
記者問新娘為何明知丈夫仍有多年刑期卻仍下嫁?霎時紅了眼眶的她只淡淡表示:「我真的很愛他。」莊姓收容人在深情擁吻後則說:「為了妳,我一定會改過向善,也請妳等我出獄。」
謝豐興則說,莊姓收容人四年多前在台中結識在泡沫紅茶店工作的蕭女後,兩人隨即陷入熱戀,不過他沒多久就因案入獄,家中雙親還由蕭女照顧,「這場愛情或許坎坷,卻絕對值得給予最大祝福。」
獄所結婚到底能不能洞房?泰源技訓所副所長王文笔表示,各監所對於收容人均會制定「累進處遇成績」,甫入監者由四級開始計算,並依個人於獄中表現良好與否逐步升級,升到一級才能申請「與眷屬同住」。同住對象限受刑人配偶或直系血親,地點則在所內的「懇親宿舍」。
累進處遇成績何時能升至一級,雖說刑期輕重有影響,但受刑人表現才是最大關鍵,在時間上並無明確規定。不過一般來說,刑期過半仍被視為進入一級標準、提出「與眷屬同住」要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