假神棍姦4少女判12年

出版時間 2004/07/16

【吳詠平╱桃園報導】桃園一名有性侵前科的男子在假釋期間冒充神棍,誘騙多名中輟少女到住處或偏僻山廟,聲稱被害人遭「五鬼纏身」,必須以性交的方式驅邪,強暴得逞。

之後再強迫少女吸毒,企圖用藥物予以控制,昨他被桃園地院以妨害性自主罪名,判刑十二年。
起訴書指出,五十二歲的林金萬從一九七七年起就開始對未成年少男性侵害,二○○○年他的「興趣」轉向未成年少女,期間透過曾姓少年的介紹,陸續對四名未成年少女性侵。
林金萬先把少女約到住處或五股、山偏僻山區的廟宇或公墓,再恫嚇少女,說對方遭五鬼纏身,自己法力高強,可以藉由性交的方式替對方驅邪,接著強迫脫下少女褲子,在自己的性器官塗上軟膏當潤滑劑強暴得逞。
一名國中在學少女甚至遭林金萬控制行動長達一個月,期間被害人家屬報案,警方根據被害人家裡的通聯記錄,抓到林金萬。桃園地院昨天以林金萬多次強暴未成年少女判刑十二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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