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朱慶文、賴心瑩╱連線報導】女子王金蘭五年前檢舉同居人張瀟漢涉嫌殺死李俊雄並分屍,將屍塊丟棄在基隆濱海公路的蝙蝠洞內。張從一審開始一直被判無期徒刑,但到高院更二審發生重大變化,法醫研究所重新鑑定,發現頭顱未遭鈍器重擊,且頭顱為死後分離,推翻檢警指控李俊雄是遭張毆擊和分屍,今天上午更二審宣判是否出現逆轉備受矚目。
當年承辦此案的基隆地檢署檢察官劉嶽承(現轉任台北地院法官)昨說:「絕對尊重法院的判決結果」,他還表示,全案在採證方面確實遭遇很大阻礙。
不過離奇又懸疑的是,全案可能出現另一名死者,檢警當初偵辦時曾在張瀟漢(現四十六歲)所開的「阿蘭」火鍋店地下樓浴室發現一塊骨頭,經比對發現和當初在蝙蝠洞所發現的臀部、腿骨DNA相符,卻和李俊雄母親的DNA不符,因此屍塊的無名冤魂究竟是誰?兇手又在哪裡?至今檢警仍無法查出。
一九九二年十二月到隔年三月間,台北縣警方偵辦前總統李登輝的律師楊思勤大哥楊思東命案時,先後三次在台北縣濱海公路地毯式搜索,分別在蝙蝠洞找到人體的大腿、臀部及用火鍋料盒子所裝的頭顱等屍塊,不過因為楊思東命案並未被分屍,因此警方當時以無名屍將頭顱等屍塊埋葬。
但一九九九年八月全案出現戲劇變化,女子王金蘭突然向基隆市第四分局檢舉告發,指一九九二年十一月十四日凌晨她目擊,綽號「文煙」的李俊雄(二十歲)當時帶女友到她的火鍋店吃東西,與她的同居人張瀟漢吵架後,被張以浴室中吊掛毛巾的鐵棒猛擊頭部後倒地不起,再以剁羊肉的利刃分屍。由於無名屍頭顱等已被埋葬了七年,王女突然冒出來檢舉,警方覺得不可思議,但仍報請檢察官偵辦。
檢察官只好開棺驗屍,將頭顱送請法務部法醫研究所鑑定,結果法醫鑑定結果與基隆長庚醫院的李俊雄頭顱X光片結果相符,檢警因此認定無名屍是李俊雄。
但是張瀟漢矢口否認殺人分屍,辯稱是王女不滿他另結新歡誣陷他;本案歷經基隆地院、高院、更一審判決,均認定張瀟漢是殺害李俊雄並且分屍的兇手,判處無期徒刑,但最高法院對有罪判決卻提出一連串的質疑,尤其對屍塊的身分是否為李俊雄,要求高院更二審法官查明清楚。
高院更二審法庭因此將當初找到的屍塊,再請法醫研究所重新鑑定,結果卻出現和當初檢警起訴指控不同的鑑定結果,全案物證缺乏,在可以支持全案唯一目擊證人王金蘭的佐證下,高院今天如何判決這起離奇分屍命案備受矚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