馬達無人修2500戶無水用

出版時間 2004/07/12
新店市達觀鎮社區因建商與管委會間產權糾紛,抽水馬達故障無人處理,近2500戶住戶無水可用。
新店市達觀鎮社區因建商與管委會間產權糾紛,抽水馬達故障無人處理,近2500戶住戶無水可用。

「抽水馬達壞了,沒人要出錢修,我們繳水費卻無水可用,實在不合理。」達觀鎮社區住戶李先生表示,去年年中開始,社區位於新店市車子路路口抽水站內的5具抽水馬達就經常故障無法運轉,每次停水搶修,不久後又壞掉,頻率愈來愈高,今年以來已停水多次,讓住戶相當恐慌。

這些抽水馬達已使用8年,需要汰舊換新,因為產權歸建商擁有,並已抵押給銀行,管委會擔心住戶權益受損,才與建商打官司、將產權爭回。在訴訟沒結果前,雙方都不願意出錢更換馬達。李先生不滿地說,住戶飽受無水所苦,還得儲水擔心度日,「整個社區跟難民城沒有兩樣。」
台北縣政府工務局使用管理課表示,本案屬私權糾紛,因為達觀鎮社區持有1993年建照,當時還未通過《公寓大廈管理條例》,建商並不一定要將公設產權與使用維護權移交給管委會。
達觀里里長陳昌國證實,因抽水馬達產權不屬於社區管委會,管委會不願出資維修,而建商東華開發股份有限公司則認為使用者應付費,且設施已過保固期,故主張管委會應共同負擔費用,但管委會對此有意見,「所以雙方僵在這裡。」

達觀鎮社區A2區管委會何總幹事指出,整個達觀鎮社區計有6個蓄水池,社區內管委會間意見不一,對於如何處理停水問題,他坦承,目前並無共識。
建商東華開發代表李志南則抱怨,產權固然屬該公司所有,但多年來社區管委會使用設施卻沒付半毛錢,機具老舊損壞都由公司負責維修,管委會只會以產權訴訟中為由搪塞,拒絕給付任何費用,他坦言:「只要公司存在一天,公司就會負責維修,但對一個要倒的公司而言,換機具這筆錢拿不出來。」

台北縣政府工務局使用管理課課長王灌民表示,本案屬私權糾紛,建商與管委會雙方除訴諸法律解決外,行政權雖然介入有限,但縣府仍會積極處理協調。
面對住戶們無水可用僵局,介入協調的台北縣議員金中玉表示,對於更換馬達,建商與管委會雙方都不願出錢,為解決民生用水,他向縣府爭取配合款300多萬,與建商各負擔一半更換機具費用,並擬由新店市公所發包,但目前建商均避不見面,相關款項也未支出,讓他感到很無奈。

崔媽媽基金會義務律師謝永誌表示,本案雖不適用《公寓大廈管理條例》,但根據《民法》373條,公設屬全體住戶共同持分,所有住戶都是公設的區分所有權人,由這些所有權人組成管委會,代表住戶接收公設產權,購屋時,建商除應依約移交主建物外,還需交付出賣物,包括公設、附屬建物等,依購買合約產權不可能一直保留給建商,在未完成移交前,需負完全保管、維護、危險責任,本案建商未交出公設產權,可視為未履行點交責任,管委會可依法提起告訴。
謝永誌指出,官司未判決前,公設維修或更換建商未處理,他建議,管委會可先墊款維修或更換,再依法向建商追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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