扁宣示新聞自由入憲

出版時間 2004/07/02
《壹週刊》因報導國安密帳遭國安局查扣。《壹週刊》
《壹週刊》因報導國安密帳遭國安局查扣。《壹週刊》

【鍾年晃、徐珮君╱台北報導】陳水扁總統昨天接見中央通訊社及訪台的國際通訊社代表時強調,政府是為人民存在,也是為維護新聞百分之百的自由而存在。他首度宣示,在台灣推動憲改工程中,希望未來「新憲法」版本能把「捍衛百分百新聞自由」入憲。
對陳水扁保障百分百新聞自由入憲的說法,曾因報導國安密帳遭搜索的《壹週刊》,其總編輯裴偉透過秘書表示「對此無回應」。

民進黨政府上台後,曾發生檢調單位搜索媒體事件,被質疑打壓新聞自由,文化大學新聞系主任王毓莉昨受訪時表示:「《憲法》上已有言論自由的保障,陳總統更進一步的宣示,對新聞人來說,是一項保證,「也是一個利多消息」。
王毓莉說,「既然《憲法》已有保障,法都定在那裡,最重要的還是新聞與檢查之間,檢調單位如何執行的問題」;尤其,有關新聞自由的爭議大多是個案式的判例,「保障新聞自由,最後仍要看個案執行層面能否落實?」
國民黨發言人蔡正元則表示,如果陳水扁會捍衛新聞自由,就不會搜索媒體、操控媒體,陳水扁的說法根本是謊話連連。
台灣新聞記者協會肯定新憲自由入憲。記協會長呂東熹表示,雖然目前《憲法》保障人民有言論和出版自由,但對新聞自由的保障並不夠,他希望修憲時,可比照美國《憲法》第一修正案的方式,增列專定條文,更落實保障新聞自由。
呂東熹說,記協成員日前與總統府秘書長蘇貞昌聚會時,曾提出保障新聞自由入憲的意見,「可能是蘇貞昌把這樣的想法轉達給陳總統,也獲得認同,總統才會主動提出此一議題」。
呂東熹強調,除了推動最高層次的修憲外,記協對於保障新聞自由也擬定配套措施,包括《刑法》的「誹謗除罪化」;記協也將推動仍在立法院待審的「政府資訊公開法草案」儘速立法,讓台灣新聞環境更健全。

2002/03/20
《壹週刊》報導國安密帳案,遭檢調單位搜索雜誌社及撰稿記者住家,並查扣十六萬冊雜誌。
2002/10/20
《中時晚報》報導國安局前出納組長劉冠軍貪瀆案,遭檢調單位搜索報社。
2000/07/
《勁報》軍事記者洪哲政報導漢光演習,遭軍方控告洩露國家機密罪起訴。
資料來源:《蘋果》資料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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