黃河南賠媚登峯3000萬和解

出版時間 2004/06/30
黃河南昨在報紙刊登道歉啟事,坦承自己在記者會的發言非事實。
黃河南昨在報紙刊登道歉啟事,坦承自己在記者會的發言非事實。

【賴心瑩、娛樂中心╱綜合報導】國內兩大美容瘦身公司最佳女主角及媚登峯(即媚婷峯)集團,五年前因最佳女主角董事黃河南爆料,媚登峯代言人包翠英、董玉婷兩人靠抽脂瘦身,引爆兩大美容瘦身龍頭間的戰爭,為此纏訟多年,直到本月中旬終於達成三千萬元和解,媚登峯三天前已向台灣高等法院遞狀撤回起訴案。

媚登峯公關江侑穎說,公司及包翠英、董玉婷向黃河南求償九千萬元,黃同意賠償三千萬元,媚登峯將用這筆錢成立公益文教基金會,獎勵民間或各級學校等機構,從事美容瘦身的學術研究。另一項和解條件是,黃明天須在《蘋果日報》等四家報紙頭版刊登道歉啟事。
董玉婷則說:「我們想告到底,但律師說已沒有下次。官司拖太久,覺得好累,但覺得好冤枉。黃河南已賠三千萬,這些錢我們已交媚婷峯處理。這也給黃河南一個教訓,以後沒證據不要亂講話。」
黃河南目前人不在國內,最佳女主角委任律師楊永成說:「未經公司授權,不發表意見。」
一九九九年間,媚登峯聘請曾是「小象隊」成員的董玉婷及發胖後的知名模特兒包翠英,拍廣告親身見證瘦身成效。兩人先以臃腫的身軀,向外界宣誓「我一定要瘦下來」,兩、三個月後搖身一變成了窈窕淑女,拍廣告展現瘦身成效。

沒想到,群亨集團董事長兼最佳女主角董事的黃河南向媒體爆料說,他接獲媚登峯內部消息指出,董玉婷、包翠英是在媚登峰負責人莊雅清家中秘密抽指才瘦身。黃還說,包翠英因一次抽取太多脂肪,昏了兩天。
事後,董、包多次開記者會澄清未抽脂,並與媚登峯聯名告黃河南涉嫌妨害名譽,同時各自向黃提出三千萬元的附帶民事賠償。刑事部分,黃河南遭法院判刑四月、得易科罰金確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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