兩岸軍事威懾快速升級

出版時間 2004/06/22

在台灣高級將領聲稱有能力對三峽大壩發動攻擊的同時,中國的《艦船知識》網路版接連數月殺氣騰騰地報導了核武器在方面軍渡海作戰、空降中的使用問題,顯然針對台灣,類似專文甚至上了新華社網路頭條。其動向標誌著中國的「核威懾」理論可能正在醞釀概念性的突破,即超越核威懾遏制核戰爭的傳統定義,將核威懾作用于遏制對手以常規戰爭方式介入台灣問題,或者直接威懾台獨。在此,核威懾起了遏制常規戰爭的作用。也就是說,中國軍隊將核威懾間接放到了「預防台獨」的「威懾」高度。

中國軍隊內定,在今後將把預防台獨的鬥爭放到最重要的戰略高度。「預防」在軍事鬥爭中的主要表現形式就是「威懾」。
中國軍隊將「威懾」理論內定為「核威懾」、「常規威懾」兩大層次。在核威懾領域,認為核力量是現代威懾力量的核心。主要強調以「堅決核報復」為遏制核戰爭的主要手段。既讓對手(美國)知道,中國一旦受到核打擊,他將會實施「堅決核報復」的措施。從而使對手不貿然發動核襲擊。
九六年三月台海危機期間,軍方通過中國新聞社以發表DF5洲際導彈圖片等方式試圖對美國進行「核威懾」以牽制美對台態度的意圖是十分明顯的。第二炮兵副司令還在英文版的《中國日報》上發表談話指出:中國擁有足夠的能力反擊來自任何國家和地區的核攻擊。

「核威懾」理論的第二個變化是將「核威懾」本身同「積極防禦」的理論結合起來。即將積極防禦的概念延伸到「核反擊」領域。在此前提之下,九○年代以後的「核威懾」(積極防禦)理論更加地強調維持一支有限(防禦性質)而有效(積極)的防禦力量。「我們的防禦要保持其積極性的一面,就是要求我們的核力量能夠強大到對敵國具有足夠的威懾力」。中國軍隊在八○年代以來一直強調維持「最小第二核反擊」能力。但近來在內部開始承認「無論從數量上、質量上或是綜合水平上與大國相比,都有較大的距離,要達到足以使超級大國不敢對我使用核武器的最低核報復需求還有相當的距離」。
因此,在核武領域導入「積極防禦」的概念之後,成為積極發展、更新核武器的理論依據。
官辦艦船知識網路版在《獨家評論》專欄中還登出過《如何渡過台灣海峽》一文,公開對台灣威脅使用戰術核武器。文章聲稱把敵機消滅在地面,把敵艦消滅在港內是空戰、海戰最理想的方式。利用戰術核武器,可以輕易地在戰爭初期達成目的。這是中國官方背景的軍事月刊首次對台灣威脅使用戰術核武器。

中國對台軍事戰略的上述變化,使傳統的台海戰略安全理論發生了重大變化。目前,中國在常規戰力上出現明顯劣勢。使用中子彈,體現了其非破壞性收復台灣的戰略意圖。同時,提出動用核武器,也從另一側面反應出中國軍隊對以常規戰法占領台灣缺乏信心。中子彈以高能中子輻射為殺傷手段,事實上是低量的小型氫彈,其核輻射能力相當強大;但是衝擊波不大,主要用於殺傷人員。例如相當於一千噸TNT的小型中子彈爆炸之後對人員的殺傷半徑達到八百米,可是衝擊波對建築群的殺傷半徑只有三百米,適當提高爆炸高度,還可以再進一步縮小殺傷半徑。中國在八○年代時研究中子彈的目的,主要是希望對付蘇軍大規模坦克集群的可能性入侵。
中子彈一般作為戰術核武器加以使用,彈頭可以DF15地對地導彈、155mm╱203mm自走炮攜帶。後者配備中子彈頭可以對駐紮外島地下工事的台軍人員進行殺傷。目前掌握中子彈製造技術的國家是美國、俄羅斯、法國、中國。
當然筆者從來不認為中國會真正在台海危機中動用核武器,不過目前的造勢活動的確體現了北京對台灣軍事的焦慮在升級中。

平可夫 作者為加拿大《漢和情報評論》www.kanwa.com分析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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