選舉人名冊不得影印

出版時間 2004/05/05

【法庭中心╱連線報導】台灣高等法院合議庭昨召開最後一次協調會,確定法院將影印選舉人名冊供雙方閱覽,但只能對有問題的部分註記,不能影印也不能抄錄。而爭議票的影本不得外流或在媒體前展示,驗票期間,兩造若自行公佈驗票結果,須自行負責。

台北地院決定提高驗票人力組數為六十組,且驗票期間民事庭、台北及新店簡易庭與少年法庭,除宣判外,所有庭期取消,並停止閱卷服務。台中地院則由法官各自決定是否延期開庭。高雄地院則確定自本月十日起連續五天驗票,民事案件全面停止開庭,刑事案件部分延期開庭,法院均已在日前書面通知當事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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