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院訂定驗票程序

出版時間 2004/05/04

【張欽╱台北報導】針對總統大選選票爭議,全國各法院將於五月十日正式展開驗票,台灣高等法院昨邀集全國各地院一百九十二位法官、書記官等種子代表參加講習,由承審此案的合議庭說明驗票流程與細節,並聽取代表們的意見。

昨天講習會首先由合議庭審判長吳景源、法官鄭純惠、滕允潔三人,說明高院囑託各地院驗票流程,因各地實際狀況不同,可能有執行上的困難,藉此聽取各地院代表意見,定案後將發函各地方法院,依照統一標準開始驗票。
合議庭會後表示:「合議庭並不會規定各地院每天驗票時間長短,僅會規定驗票開始的統一起始點為五月十日(下周一);至於每天驗票時間長短將由各地院視人力自行決定,且驗票期間不需要每天向高院回報驗票結果,只要在五月十九日前將最後驗票結果彙整回報高院即可。」
會中有代表建議驗票過程應對外開放,但合議庭認為,驗票會場如同法庭延伸,為不影響驗票秩序,不能開放民眾進入以及媒體採訪,但可授權各地院根據驗票場所空間,適度規劃特定區域給民眾與媒體了解驗票狀況。

據了解,合議庭的驗票流程腹案,強調主持驗票法官要了解驗票流程,對票匭封條與票袋騎縫、有效票、無效票、空白票以及選舉人名冊與選舉結果報告表要確實勘驗,有爭議票時,必須依流程影印、編號並記明筆錄等程序,再放入爭議票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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