職災求償54件只過10件

出版時間 2004/04/26
勞團及工會代表要求放寬「非死即殘」的嚴苛職災認定。工傷協會提供
勞團及工會代表要求放寬「非死即殘」的嚴苛職災認定。工傷協會提供

【林紹琪╱台北報導】《職業災害勞工保護法》實施將屆滿兩年,工作傷害受害人協會昨天批評政府怠忽職守,對職業病審核過於嚴苛,因此要求降低申請補助門檻,打破非死即殘的限制。

工傷協會指出,《職保法》雖然首開先例,加入國家代位求償,對不肖僱主採連續重罰、及發生職災,僱主應證明無過失才免於賠償等內容,但以代位求償為例,去年共五十四件申請職災殘廢死亡,中央只處罰十件,明顯怠忽職守。
倉儲運輸業工會總幹事王秋月表示,碼頭貨櫃司機一天二十四小時幾乎都待在車上,連續工作七天也時有所聞,許多司機都死於中風、心肌梗塞,「但官方卻指司機抽菸、喝酒、嚼檳榔,且無超乎異常工作壓力,判定非職業病,不予職災賠償。」
工傷協會要求應降低申請補助門檻,補助長期年金化照顧,未加保勞工殘廢認定放寬,開放工會參與職業病通報、防治、調查鑑定與追蹤,以及勞工應參與《職保法》修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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