花坊路霸罰200次仍不怕

出版時間 2004/04/14
琴屋花坊一看到警察和記者來了,就熟練的開始將占用紅磚道的花卉收起來。
琴屋花坊一看到警察和記者來了,就熟練的開始將占用紅磚道的花卉收起來。

「如果因為老闆擔任民防義警,就可以光明正大的當起路霸的話,這世界還有公理正義嗎?」許先生投訴,指位於台北縣三重市重新路3段的琴屋花坊,負責人李泰和雖是蘆洲警分局民防中隊長,他經營的花店卻是全天候24小時路霸,長久以來不見改善。

許先生說,每次一有媒體報導後,該花店就會「安份」個幾天,之後又故態復萌,「警察來開單好像也沒改善,警察和老闆每次都有說有笑的,我懷疑花店老闆根本就是利用民防中隊長的身分當起路霸。」
「老闆,你們又被投訴了!」記者再次來到琴屋花坊,負責人李泰和一見到記者,就用老掉牙的藉口解釋:「正在下貨啦!」記者問為什麼都不改善,難道不怕警察每天開單,李泰和未作任何回應。

記者隨即請轄區三重警分局大同派出所派員到場,李泰和看到警察來了,立即呼叫員工將占用紅磚道的花盆收起來。警員無奈表示,大同派出所還特別針對該花店準備了一本「琴屋路霸告發專簿」,罰單都已經開一堆了,店家罰單照繳,警方也拿他沒輒,因為現行法令,警方只能開單告發,無法將占用紅磚道的花卉沒收(除非沒人認領)。
大同派出所值班警員指出,該所每一名警員幾乎都對這家花店開過罰單,但實際的數目記不清楚,「至少也有200張!」如果按《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第82條1項1款,一張罰單1200元,罰款就高達24萬元,若延遲繳交,則會處以雙倍罰款,警員笑著說:「老闆錢多吧!」

另一名警員也向記者表示,為了避免落人口實,「派出所早在今年初開始,就不向琴屋定購任何花卉!」該名警員說,李泰和既然掛著民防中隊長職務身分,更應該以身作則。蘆洲警分局五組則表示,李泰和目前的確是擔任該分局民防中隊隊長職務,如果真有其路霸行為,又屢勸不聽的話,「會先和他溝通一下,不然就會請他『退休』,否則形象都被破壞光了。」

三重市重新路上的路霸大王琴屋花坊究竟有多「走紅」?除了《蘋果日報》、《壹週刊》多次報導外,就連東森電視台《戰警急先鋒》節目也前後報導了10次以上。

該節目製作人許志明表示,他們第一次報導琴屋花坊路霸,記者還遭到花店員工拿東西丟擲,之後他們的記者每次去採訪,老闆李泰和開始「裝皮皮」,相應不理,而且每次給的理由都是「正在下貨」。
許志明說,「今年情人節前夕記者去採訪時,老闆還拿花要賄賂記者呢!」他透露,如果新進記者膽量不夠,就會派他們去琴屋花坊採訪,這家花店目前已經被列為該單位的「新進記者訓練地」。

即起免費看《蘋果新聞網》 歡迎分享

在APP內訂閱 看新聞無廣告 按此了解更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