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慶元解釋,扯下陳水扁的照片,理由是不承認扁當選連任的正當性,不過,法界人士指出,市議會是依《國旗、國父暨元首玉照懸掛要點》的規定,懸掛現任元首照片,「陳總統任期還沒到,在五二○前他當然還是總統啊!」《蘋果》昨晚進行的語音民調也顯示,五成二受訪者不贊同李慶元的說法,近七成受訪者認為扯下陳水扁照片的做法不適當。
台北市長馬英九昨天下午出席市議會進行施政報告,開議一個小時即發生第一波衝突。民進黨籍議員王世堅走向馬英九欲退回報告,與親民黨議員王育誠發生拉扯。休息後,羅宗勝批王育誠使用暴力,引發朝野兩黨口角,吳碧珠再度喊休息。
第二次休息後,李慶元發言,批評陳水扁不公正贏得選舉,扁的照片玷污民主殿堂。說完,他和同黨議員侯冠群即衝向議場後方,縱身一跳扯下陳水扁照片,並拿著照片衝向備詢台,卻被追上來的三位民進黨議員推打,陳正德和侯冠群均跌倒,侯冠群跌傷右膝關節;李慶元眼鏡兩片鏡片脫落,左手中指刮傷,頭上挨了幾記,而總統的照片混亂中跌落地下,相片與相框應聲分離。民進黨議員大罵,議場秩序失控,吳碧珠第三度喊休息。
隨後民進黨團召集人周柏雅發表聲明,要求李慶元向議會及社會大眾道歉,也要求吳碧珠對李提起毀損公物的告訴,並將李移送紀律委員會議處。吳碧珠裁示送司法處理不妥,此案是否送紀律委員會則交由黨團協商。親民黨總召戴錫欽則譴責暴力和脫序行為,支持議長裁示將此案移交紀委會。
李慶元在稍後的新黨記者會上為個人行為道歉,他說:「我是臨時起意,絕無毀損之意,也不會對三位民進黨議員提出告訴。真相還原後,我幫它掛上去!」新黨主席郁慕明則代表新黨向各界道歉,指李慶元做法「過度」,「拿下來是不對的!」
總統府公共事務室主任黃志芳昨晚說,國家元首代表國家,毀損國家元首肖像不僅是不尊重元首,也代表對自己國家的不尊敬,總統府對此「非常遺憾」。民進黨秘書長張俊雄也表示:「不管你支不支持陳總統,陳總統都是國家元首,應對國家元首保持尊重。」
國民黨發言人蔡正元認為,人民有表達意見的自由;新黨市議員雖然行為激烈,但事件平息就好。親民黨發言人黃義交則以「新黨畢竟是友黨」,表示不評論友黨的事。
對於李慶元的動作是否涉及侮辱元首,不願具名的法界人士表示,《刑法》中並沒有侮辱元首這個罪名;李慶元的動作頂多可能構成公然侮辱罪或毀損公物罪的要件,但這都是告訴乃論。
內政部表示,《國旗、國父暨元首玉照懸掛要點》只能規範政府機關的集會場所,必須在正前方懸掛國旗及國父遺像,後方懸掛元首照片;至於蔣介石及蔣經國兩位已故總統的遺像,則可掛於左右兩側,也可不掛。若有人破壞總統照片,則不在這項要點的規範範圍之內,要點中也沒有相關罰則。
但內政部也指出,《刑法》規定,侮辱國旗、國徽及國父遺像者可處一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三百元以下罰金;不過,《刑法》並未規定侮辱現任元首的罪責,除非元首主動提出告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