橋上迴轉互撞2死3傷

出版時間 2004/03/29
台南縣新化台二十線昨天清晨發生兩死車禍,小轎車車體嚴重毀損。翻攝畫面
台南縣新化台二十線昨天清晨發生兩死車禍,小轎車車體嚴重毀損。翻攝畫面

警方表示,死者是紅色克萊斯勒轎車駕駛黃三福(永康巿人、順大食品負責人)與藍色霹靂馬轎車駕駛凃基寶(三十三歲),與黃三福同車的黃妻戴淑英(四十九歲)、兒子黃泓翔(二十八歲)及黃泓翔女友胡少君(二十七歲)三人分別手腿部骨折,送醫後無礙。

紅色轎車駕駛黃三福的妻子戴淑英表示:「原本昨天一早是準備上新化系統交流道,轉高速公路到台北世貿看展覽,沒想到卻發生車禍,竟與丈夫天人永隔。」
新化警分局調查,車禍現場並沒有煞車痕跡,所以撞擊力道相當強,警方懷疑車禍原因是車號J3-1739的藍色轎車在橋上違規跨越雙黃線迴轉,導致對向往永康方向行駛的車號2S-9261、紅色轎車來不及煞車,直接撞上藍色轎車車腹。
警方表示,藍色轎車駕駛凃基寶與妻子李淑美是宏遠紡織工廠的同事,兩人因在公司認識、結婚,是同事口中相當稱羨的一對。凃基寶目前擔任生產線的股長,前天上完大夜班,昨天輪休,所以昨天是凃妻獨自去上大夜班,沒想到卻在下班前聽到車禍惡耗。

警方表示,車禍地點有兩處彎道,歷年車禍死傷不斷。當地耆老口述,一九一五年「噍吧哖事件」,這裡曾是抗日民眾逃避日軍追殺時,遭屠殺的地點。
警方更指出此處之前曾發生許多車禍事故,駕駛在車禍後都說:「車子在經過時,眼前會突然出現分叉的亮光,結果車子就衝到橋下去了。」一九八五年就發生過一部轎車因此跌落山谷四人死亡,一名警察在處理時昏倒,成為當地警界軼聞。

新竹市警察局交通隊勤務組警官劉憲裕表示,無論四線道或二線道,只要是雙黃線的道路或路口,車輛是絕對禁止迴轉的,駕駛人千萬不要貪圖一時的方便,而任意迴轉,違者將被依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第四十九條第二款:在設有禁止迴車標誌或劃有分向限制線,禁止超車線或禁止變換車道線之路段迴車者,處九百元罰鍰。至於一般未劃有雙黃線的道路,駕駛人也要依照標誌或燈號指示迴轉,特別是在有安全島的道路行駛時,更應該提高警覺。■王宜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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