黃傳宗(臥地者)除夕遭陳星翰打死。資料照片
【王吟芳╱高雄報導】二十六歲的保全員陳星翰,除夕晚間與黃傳宗等五個同事前往卡拉OK店飲酒唱歌,黃嫌陳酒喝得太小杯,陳心生不滿竟持機車大鎖重擊黃傳宗後腦致死,高雄地檢署偵查終結後,依傷害致死罪將陳星翰提起公訴,求刑八年八月。
起訴書指出,黃傳宗,除夕夜請同事至卡拉OK店吃宵夜,黃嫌陳酒喝得太少,罵他:「來,你要喝大杯的!」兩人當場發生口角。
兩人返回工地後,陳星翰趁黃傳宗巡視工地時,拿起機車大鎖從後方猛敲黃的後腦,黃倒地不起。送醫不治。
陳事後向警方自首,並在檢方偵訊時向被害人家屬下跪道歉,檢察官因此減輕求刑八年八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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