烏來步道盡窺裸湯客

出版時間 2004/03/08
民眾若拍攝戶外泡湯畫面將違法。李義章攝
民眾若拍攝戶外泡湯畫面將違法。李義章攝

台北縣議員金中玉日前接獲民眾檢舉指出,春秋烏來渡假酒店對面的加九寮步道上,近日出現不肖偷窺「觀光」客,金中玉昨午帶領媒體前往加九寮步道實地瀏覽「春光」,赫然發現雖然步道與春秋烏來酒店相隔近一百公尺,但春秋烏來及沿岸一排約七、八家的溫泉飯店裡,清楚目睹赤裸身體的泡湯客正隨意地作SPA或四處走動,對於自己的春光外洩渾然不覺。

對於「春光外洩」事件,春秋烏來總經理鄭家鈞解釋,酒店方面原本是希望盡量維持天然的泡湯環境,標榜大自然景觀,不要有過多的人工設施。他表示,大浴場本來設有竹簾,上午八時一開始營業就會放下簾子,不過有部分客人因為想要欣賞山水景致,就會自己拉起來,才導致曝光。
鄭家鈞強調,將會找植栽廠商規劃出有足夠遮蔽效果的林木造景,以確保客人的泡湯時的隱私;酒店未來也會強制泡湯客將竹簾放下,同時提醒客人對面山區有登山步道,泡湯時不要擅自拉開窗簾,以免被偷窺。

附近居民則指出,這一排位於烏來鄉堰堤附近的七、八家溫泉業者,都是當地民眾列為洗溫泉的拒絕往來戶,因為站在加九寮步道上隔著南勢溪,便可輕易看見對面的溫泉區。居民說:「有的人穿泳裝,不會被看光光,有的人什麼都不穿,你就知道了吧!」
這些溫泉業者當中,又以號稱全台灣最貴的六星級溫泉飯店最「引人注目」,前年十月開幕時打著最隱密、最安全、最高級的保證,住一晚至少萬元起跳,堪稱許多上流社會人士的泡湯最愛,不過當客人「袒蕩蕩」裸露在溫泉中戲水或歇息的片刻,卻不知道對面山上一雙雙色迷迷的眼睛,正在大吃冰淇淋。
一位與老公及兩個小孩來加九寮散步的吳姓婦人就表示,自己住在新店,早已耳聞這個傳說,婦人說:「我就是來勘查一下環境,看看到底哪些是『全都露』溫泉。」
當她見識到眼前春光後,也不禁慨嘆溫泉業者只顧賺錢,家家都自稱有高級設備,具天然景觀,卻沒有完善保障客人隱私,她說:「現在一看過,我絕不會來這一帶泡湯了。」

當地一位居民也表示,在這裡洗溫泉的確有走光之虞,上周他才在加九寮步道上遇到一位中年男子,背著腳架肩上掛著攝影V8,當他問對方到這裡做什麼時,男子卻支支吾吾地說:「我來這裡看風景賞鳥的啦。」
而新店警分局除密切注意是否有不法歹徒製成偷拍光碟販售外,也呼籲民眾泡湯時,盡量不洗露天溫泉池、起身時以浴巾遮身或穿著泳裝,避免他人窺得「全貌」。

民眾行經烏來加九寮步道可窺見對面露天溫泉區裸身的泡湯客,吳信穎律師表示,一般人在行進步道時無意間看到,基本上並沒有法律責任,不過如果是有目的或刻意窺伺,則違反了《社會秩序維護法》第八十三條,故意窺伺他人臥室、浴室、廁所、更衣室,足以妨害其隱私者,依法得處新臺幣六千元以下的罰鍰。
窺伺者若使用攝錄器材故意拍下所見的裸體影像 ,在網路上散播或壓製成光碟販售,除違反上述《社會秩序維護法》,同時按《民法》規定,已侵害了對方的肖像權以及隱私權,被侵權的民眾可依法控告偷拍者。

我很喜歡泡湯也喜歡露天的感覺,不可能因怕被偷窺而不泡湯。我覺得業者可使用單面鏡,民眾可以欣賞自然景觀而不被偷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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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業梅27歲自由業

我就是特地來看看會不會被偷窺,再決定要不要去泡湯,我覺得發生這種事飯店要負起責任,花錢來享受當然希望隱私受保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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吳淑文40歲主婦

我覺得泡湯竟然遭到偷窺實在太可怕了,因為泡湯是一種很隱私的活動,要是我知道何處有這種事情發生,我就不會想去泡湯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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蔡偉群29歲通信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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