觀光護照廣告不實

出版時間 2004/03/07
喜悅飯店在府城觀光護照上所提供的照片看起來豪華又舒適。翻拍照片
喜悅飯店在府城觀光護照上所提供的照片看起來豪華又舒適。翻拍照片

台北廖先生於今年1月初在網路上訂購一本台南市觀光協會推出的「府城觀光護照」,售價999元,護照內附有一張住宿券,憑券可到指定的2家飯店擇一住宿。他向其中一家喜悅飯店預定房間,1月16日進住後卻發現房間裡十分潮濕,環境髒亂讓他不敢再住,當晚就退房。他說,「房間跟觀光護照上的照片根本不一樣,難道免費就毫無品質嗎?」

記者接獲投訴後,先在高雄的統聯客運站購買一本府城觀光護照第二期,再依護照上所登載的喜悅、東亞樓、立人3家免費飯店,一一前往試住,結果東亞樓、立人的客房角落清潔仍須加強,兩家都算及格,唯獨喜悅飯店落差最大,房間陳設與護照上的照片相差甚遠。
記者兩度試住位在台南市尊王路的喜悅飯店,發現飯店房間多處有陳年污垢及破損情況,梳妝台上的梳子沾滿頭髮,浴室的垃圾桶也有未清理的衛生紙,小冰箱內的污漬未清理,浴室內還發現一隻蟑螂,明顯清潔不周。
喜悅飯店董事長楊世賢面對記者時坦承,記者所看到「都是事實,我不敢否認。」他表示,該飯店確實較老舊,衛生也待加強,觀光護照上使用從前的照片,上述問題他都願意改進,否則就退出觀光護照的行銷行列。

主辦的台南市觀光協會理事長尤鎰鋒指出,他已親自打電話向投訴人廖先生道歉,並再贈送一本全新的護照。記者所提出的各家飯店缺失,他也會要求業者改善,否則將不再續約,甚至提前解約。尤鎰鋒也指出,民眾若對店家的服務不滿意,可打電話(06)2234662找協會范秘書,由協會出面解決。
行政院消保官王德明表示,根據《消保法》第22條規定,商品應與廣告內容相符,否則業者應負賠償責任。 台南市消保官徐銘通也表示,對「府城觀光護照」中,喜悅飯店使用與實景不同的照片涉及廣告不實,他已要求協會要立即改進。徐銘通並說,既然台南市政府掛名指導單位,市政府就責無旁貸要負起監督之責,因此他也會建請相關單位負起指導、監督的責任。
台南市政府觀光發展課表示,市政府是輔導護照籌備,鼓勵飯店業者配合,主要發行還是觀光協會。但飯店品質若不良,市政府仍會監督。

案號:C0403030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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