嫌犯梁顯名侵入公寓強暴單身女子,完事後還逼被害人洗澡湮滅證據。周逸權攝
惡狼梁顯名(四十二歲,妨害自由、恐嚇、強盜、多次竊盜前科)領有殘障手冊,警方調查,嫌犯自二十三年前被公車壓斷腿後,便以偷竊為生,更於去年十二月起,陸續犯下三起強盜強姦獨居女子案件,警方昨日循線將他逮獲,並在他位於板橋的藏匿搜出大批贓物,但他仍矢口否認犯案。
警方調查,去年十二月十三日,嫌犯從冷氣預留窗潛入樂業街一名女僑生的單身套房,持瑞士刀叫醒熟睡中的被害人,將其毆打綑綁,再強灌啤酒後予以強姦。
警方表示,嫌犯強暴得逞後,為防留下證據遭舉發,還將被害人拖進浴室,令其清洗殘留精液,而歹徒為了不留痕跡,不但全程戴手套作案,事後還一併將遺留體液的床單及女子衣物丟到洗衣機清洗,讓警方採證困難。
警方說,嫌犯惡行得逞後,又於十二月十七日以同樣手法,對光復南路一名陳姓酒店女服務生伸出魔掌。陳女當日因帶男友返家打麻將,讓嫌犯在衣櫃裡足足等了八小時,待陳女男友離去,嫌犯還惡狠狠的大罵被害人:「不守婦道的賤人!」隨後又重覆對陳女施暴行搶。
警方表示,食髓知味的嫌犯十二月二十二日下午再度犯案,他從窗戶潛入許姓女子埔城街的住處,躲在衣櫃中等待七小時,待被害人返家,再重施故技毆打並綑綁被害女子,幸好被害人的電話不斷響起,嫌犯心虛下,匆匆洗劫財物後離去。
警方偵辦此案一度因採證困難,案情陷入膠著,最後由梁嫌遺留在許姓女子住處旁石綿瓦上的一根菸頭,比對出DNA才鎖定梁嫌。警方訊後將他依強盜及妨害性自主罪嫌移送法辦。
即起免費看《蘋果新聞網》 歡迎分享
在APP內訂閱 看新聞無廣告 按此了解更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