拒幫驗尿 被迫拍性愛影帶

出版時間 2004/02/12
嫌犯陳志龍囚禁友人,並強行拍攝性愛錄影帶勒贖。楊忠翰攝
嫌犯陳志龍囚禁友人,並強行拍攝性愛錄影帶勒贖。楊忠翰攝

【曾維民、楊忠翰╱台北報導】一名毒蟲因不滿友人不理會協助前往地檢署代驗尿液的請求,竟夥另三名毒蟲囚禁友人及其前妻,除了強迫被害人喝下加「尿」奶茶外,並命令被害人與前妻當場做愛,並強行拍攝二人的性愛錄影帶,並恐嚇他們交付新台幣一百萬元贖回錄影帶,被害人在交付三萬元後才被釋放。

刑事局偵二隊昨日逮捕在淡水、金山一帶活動的角頭主嫌陳志龍(二十八歲,麻藥、毒品、偽造文書前科)及陳嫌女友江雅蘭(二十二歲)、同夥李文慶(二十九歲,毒品前科)、曾志雄(二十八歲,毒品前科)等人,並在住處查獲改造手槍、子彈、毒品及偽鈔等證物。
警方表示,陳嫌因毒品案在身,每個月都必須前往地檢署驗尿,於是唆使被害人許姓友人準備尿液代驗,但許卻不予理會。
陳嫌懷恨在心,去年十一月將許約出見面,隨即將他強押到台北縣八里的住處囚禁,並將許的前妻也被押到同一地點,二人就被嫌犯等人囚禁了三天。
警方表示,過程中,陳嫌不斷凌虐許姓被害人,強迫他喝下加「尿」的奶茶,並命令他與前妻當場「嘿咻」,陳嫌就以V8攝影機將整個過程錄下,陳嫌女友及李、曾二嫌則在一旁鼓譟,事後就恐嚇被害人交付新台幣一百萬元贖回錄影帶,否則就將錄影帶散佈給他們親友觀賞,被害人心生恐懼交付三萬多元並將存摺押給嫌犯後才被釋放。

經警方長期跟監埋伏,昨天下午見時機成熟,前往八里鄉龍米路逮捕四名嫌犯,並起出三把改造九○手槍、子彈三十發以及海洛因、安非他命等毒品,此外還查獲偽造的新台幣千元鈔一千多張及製作偽鈔工具一批。
警方將嫌犯連同證物一併帶回警局偵訊後,依擄人勒贖、妨害性自主、偽造國幣及違反槍砲彈藥刀械管制條例、毒品危害防制條例等罪嫌移送法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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