昨天包括立法院、一○一大樓、IBM大樓等指標性的建築物都接到炸彈恐嚇電話,雖然虛驚一場,但聯繫到前天真的電聯車炸彈案,我們發現台灣似乎已進入「準恐怖社會」了。昨天多起的「詐彈」案,是否因為前天的真炸彈案而引發的靈感呢?警方對此如果掉以輕心,是否鼓勵了真假炸彈客的勇氣呢?
名氣響亮的「稻米炸彈」客到今天沒抓到,證明了警方的輕忽與無能。這對犯罪者是莫大的鼓勵。犯罪手段是有傳染性的,某種犯罪方式如果造成一定的效果,媒體又使犯罪者大出風頭,成為反社會英雄,他的「酷」就會形成模仿效應;此時,如果警方及時破案,將可立即遏阻這股歪風;反之,如果警方遲遲無法破案,模仿者就會快速增加。這兩天的炸彈恐嚇案如果警方認為沒什麼傷害而敷衍了事,模仿效應一定會擴散開來,將來難保不出現真正而且傷害性大的炸彈案;猶有甚者,缺乏危機意識將使準恐怖主義由個人單幹戶走向系統化、組織化,那時就悔之晚矣。
台灣的警方在治安上一直有種惰性,就是「見到棺材才流淚」。對於某種特定的犯罪趨勢既不敏感,也無心防範,完全沒有「預防犯罪」的習慣與意識。
一個沒有現代感的老舊警政官僚體系,是無法因應以現代技術製造的犯罪,如炸彈恐怖主義或網路犯罪。
恐怖主義,不管是真炸彈還是假炸彈,都會形成社會心理效應,就是集體恐慌和集體歇斯底里,其結果是嚴重的經濟衰退、社會失序以及社會共識的進一步撕裂。恐怖主義的特徵就是不加區別性、不可預測性、恣意橫行性、殘忍毀滅性以及非道德和反道德性,其目的可能是政治的、階級的,也可能只是純粹的反社會或心理精神病態。總之,是以破壞現狀為己任。台灣外有強敵壓境,內有政客撕裂社會,已經焦頭爛額,若再加上恐怖活動,誰會認為台灣不崩潰呢?
「預防勝於治療」不僅應用在醫療防疫上,治安警政上也須善用這項觀念。美國甚至應用在國防外交上,稱為「預防性防衛」和「預防性外交」。我們希望警方能對最近一連串的炸彈事件,迅速破案,把恐怖主義遏阻於初發階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