租借外傭最高罰75萬元

出版時間 2004/01/20
聘請外傭打掃雖較便宜,但勞委會將重罰非法雇用外勞的民眾。朱有平攝
聘請外傭打掃雖較便宜,但勞委會將重罰非法雇用外勞的民眾。朱有平攝

【林紹琪、吳慧玲╱台北報導】雇用來路不明的外籍勞工,或「租借」他人合法外傭到自家中大掃除最高可被罰七十五萬元。勞委會職業訓練局昨提醒民眾,未經申請不可聘雇外勞到家掃除,聘有合法外傭者也不可將外傭出借,兩者被查獲都會處高額罰款。

專門協助外勞的天主教新事社會服務中心韋薇修女昨受訪表示,過年期間雇主對大掃除的需求很高,即使是擔任看護工的外勞,也常會被雇主要求做清潔工作,最近她就接獲一名外勞投訴,指近來每周被迫清掃七、八棟房子,光雇主個人就有三棟房子,還要去雇主親友家。
她說,有些惡劣雇主甚至把自己的外勞「出租」到其他家庭幫忙,雇主自己向對方收錢,卻不會多給外勞薪水。
職訓局外勞組科長蔡孟良表示,民眾未經申請所雇到的外勞有三種來源,包括合法入境後逃逸在外的外勞、從工廠放假出來的合法外勞及他人聘雇的合法外傭,無論是聘雇哪一種都違反《就業服務法》。
違法雇用的雇主及將外傭出借的雇主都將處十五萬到七十五萬元不等的罰鍰,違法打工外勞則將罰三萬到十五萬元罰鍰。

即起免費看《蘋果新聞網》 歡迎分享

在APP內訂閱 看新聞無廣告 按此了解更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