消保會要求健身房業者須提供金融機構履約保證。余志偉攝
【林欣靜╱台北報導】行政院消保會昨公布健身房(體適能中心)定型化契約範本修正重要決議:未來健身房業者招募會員時,若合約期限超過一年且消費者須預繳費用超過五萬元時,業者須就超出之部分,提出金融機構履約保證。
消保會法制組長黃宏全表示,健身房業者除計次消費外,尚有一年、三年、五年、甚至十年的長期會員制,但業者卻可能在完全履約前中途歇業,「消保會因而要求業者須透過具公信力之金融機構,提供會員履約保證。消費者未來與業者簽約時,也須注意是否增列這項規定。」
黃宏全說,「業者堅持中途解約不退費」是健身房最常見的消費糾紛,「我們接過許多誇張的申訴案例,有消費者才簽約兩小時,業者卻堅不退費;也有民眾因患慢性鼻竇炎要求暫停會籍,業者卻悍然拒絕。新修訂的版本對消費者和業者中途解約時的權利義務關係,會有更明確的規範。」
對於消保會的新規定,多家健身房業者均表示尚待時間了解。亞力山大健身俱樂部客服部經理許瓈允表示,該公司目前以三年制會員最多,「通常預繳較長時間會費,可享較多折扣;未來會配合消保會規定調整行銷策略。」
消保會預定在今年第一季公布新修訂的健身房定型化契約範本,消保會也呼籲民眾與業者訂約時,最好先比對合約與範本差異,以保障自身權益。
◎盡量選擇有知名度、口碑佳、具地點便利性的大型連鎖健身業者
◎別一次預繳太多年會費;若真有需要,也須先問清楚是否有履約保證等
◎多比較各業者年繳、月繳型的會員費用、權利義務等,再決定與哪家簽約
◎體委會有健身房定型化契約範本,簽約前可先比對。
體委會網址為media.justsports.net.tw/spo_demo/index.asp
資料來源:行政院消保會、《蘋果》資料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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