檢察官認定凌蕙蕙未參與鉅晶公司營運,獲不起訴處分。圖為凌蕙蕙一九八八年,當選佳樂中國小姐第一名。凌蕙蕙提供
【侯柏青╱台北報導】鉅晶科技公司實際負責人張伊犁、賴奐辰,及前新聞局長趙怡等人在二○○○年四月間,以籌設高科技產業的鉅晶公司為號召,不實宣傳對外吸金四億餘元,台北地檢署調查後,昨天將張伊犁、趙怡等七人依違反《證券交易法》等罪嫌提起公訴。
承辦此案的主任檢察官林邦樑,並將潛逃出境的張、賴兩人具體求刑三年六個月。至於被指涉案的立委林忠正、前中姐凌蕙蕙及律師吳玲華等五人,則被檢方不起訴處分。
現任東森集團副總裁的趙怡,昨發表書面聲明指出,他在二○○○年五月下旬曾應邀參與鉅晶的籌備工作,同年八月二十三日即自請去職,當時公司仍未成立,整件事與他無關。他並強調,清者自清,公理終將抬頭。
檢察官調查後發現,張伊犁、賴奐辰及男子林鋕明等三人在二○○○年三月間,計畫以四十五億元投資創設鉅晶公司,發展玻璃產業,趙怡簽下契約書,約定將擔任鉅晶董事長後,先獲得權利金一千萬元,約定到職後每月薪資三十萬元並無償使用朋馳轎車一部(實際使用凱迪拉克轎車),檢方查出他確實參與籌備公司業務。
檢方認為趙怡明知鉅晶未獲准募資,竟以「預定董事長」的身分擔任動土典禮的主持人,使投資人誤信鉅晶已獲技術轉移,競相購股,涉嫌詐欺明確。
檢方又查出,張伊犁於前年間,找來立委林忠正擔任董事,與前中姐凌蕙蕙等人擔任代表人,虛偽製作增資二億四千多萬元的董事會紀錄,勸誘股東認購新股,但公司於當年十一月即宣告倒閉,股東被騙金額高達四億零六百餘萬元。
檢方調查後,認定凌蕙蕙、林忠正兩人,並未參與公司的實際運作,昨將兩人處分不起訴。
即起免費看《蘋果新聞網》 歡迎分享
在APP內訂閱 看新聞無廣告 按此了解更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