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昌派出所主管陳銀德為李漢祺抱屈。李國華攝
【李國華╱台中報導】台中市文昌派出所警員李漢祺,今年五月間,因疏忽讓一名已上銬的嫌犯于自超脫逃,于雖在十五小時後自首回籠,但李仍被函送台中地檢署偵辦。檢方昨日偵查終結,認為李並非故意縱犯,本身也無前科,故裁定緩起訴處分一年,但須捐款新台幣一萬元給台中市光音育幼院。
李漢祺昨天休假並未上班,但派出所主管陳銀德卻替李抱屈指出:「我們確有疏忽,不過函送檢方已影響了基層士氣。」陳說,當晚所中的兩名警員都在忙,才會讓嫌犯有機會趁隙脫逃。
檢方緩起訴指出,五月十六日清晨五時許,李漢祺正在值班,當時有一名偽造統一發票的嫌犯于自超正拘禁在派出所內,李因疏於注意,讓于脫逃,當晚嫌犯即自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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