撞拖吊車死國賠敗訴

出版時間 2003/10/18
蘇卿渼發生車禍的地點,護欄工程早已完工。
蘇卿渼發生車禍的地點,護欄工程早已完工。

【許雅慧╱台北報導】新光醫院女醫師蘇卿渼,二○○○年九月開車行經北二高,因事發路段施工加上當地發生車禍,撞上處理車禍的拖吊車導致死亡,家屬向國道高速公路局北區工程處要求國家賠償,但昨天被判敗訴。

板橋地方法院認為,承包現場負責人邱麟仕在管理及安全設施未有疏失,加上肇事拖吊車業務也非北區工程處所僱用,所以駁回蘇家四百二十八萬餘元的國賠請求。
法官查出,邱麟仕在三年前九月,接手承包北二高RC護欄工程,同年十月三十日晚上九時,蘇女開車經該路段,當地又發生車禍,葉家昇、鍾萬福兩名拖車駕駛,於現場進行拖吊工作時,鍾的拖吊車未將反光標誌交通錐放在交通事故地點前方,才導致不治死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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