豐原分局豐原派出所警員陳宗凱、羅西湖、周洋池三人,昨天凌晨執行巡邏勤務,於二時三十分行經豐原市圓環南路合作金庫豐原分行前,發現嫌犯宋仁照(三十七歲)戴棒球帽、墨鏡,背著背包領錢,行跡十分可疑,於是在圓環南路與永安街口將他攔下盤問。
「拜託!背包內的錢都給你們,但是要放我走」被警員攔下的宋仁照一路盜領,以為已遭警方鎖定跟監,心虛下坦承使用偽造金融卡盜領現金,並企圖以盜領所得三十九萬四千元賄賂三名警察,但警察嚴正拒絕宋的行賄要求,並將他帶回警局偵訊。
宋仁照在偵訊時坦承使用十二張偽卡,在台新銀行豐原分行、合作金庫豐原分行、豐原郵局等提款機盜領二十次,得款三十九萬四千元。除了身上八張偽卡外,其餘四張因盜領一空已丟棄。
警方調查,宋仁照的盜領手法,是先用麥克筆塗提款機監視器,躲避錄影查緝,再將偽卡插入提款機,根據卡後所寫密碼,查詢餘額,一次提領二萬元,一張一天最多可盜領十萬元。深夜十二時前先領一批,如果還有餘額,跨日後再進行二次提領。
對於偽卡來源,宋仁照說:「我是看到《自由時報》賣『金卡』小廣告,打電話向綽號『四哥』男子,以十七萬元買了十二張偽造金融卡。」警方另在宋身上查獲五張台新銀行提款機交易明細表,因適逢連續假期銀行沒上班,無法聯繫合庫、台新、郵局等多家金融機構被害人到場。
對於宋仁照的供詞,警方持保留態度。警方認為,宋很可能是偽卡集團雇用的「車手」(盜領者),由於這類集團深諳銀行作業流程,才會利用連續假期作案,讓被害人不易查覺。
豐原分局刑事組長涂良模說:「最近我們就發現偽卡集團吸收大批人頭身分證,並且虛設行號,欺騙銀行審核機制,取卡後立刻刷爆,造成多家銀行損失上千萬元」,消費者自保之道,他認為民眾應不定時更換金融卡密碼,且不要找有門禁刷卡進入的提款機,避免遭偽卡集團側錄條碼及密碼進行偽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