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鄧玉瑩╱台中報導】綽號「穿山甲」的重量級槍擊要犯詹龍欄,因綁架南投泰雅度假村執行董事陳明乾勒贖,及涉嫌教唆小弟擄綁軍火販許金德,致許遭槍殺致死案,台中地方法院昨天宣判,詹龍欄被依違反槍砲彈藥、妨害自由、擄人勒贖等罪,判處有期徒刑十七年六月,褫奪公權十年。
判決指出,一九九五年三月,詹龍欄與台南幫軍火販許金德發生買賣糾紛,詹龍欄涉嫌教唆小弟挾持許,許激烈反抗身中五槍,當場死亡。
同年六月,詹龍欄等人因覬覦南投泰雅度假村執行董事陳明乾錢財,涉嫌攔下陳的座車,挾持陳及其助理李明娟,再向陳的家人勒贖二億元,雙方討價還價後,詹龍欄將贖款降為五千萬元,並在家屬交付二百萬元後,釋放兩名肉票。
事後,詹龍欄隨即潛逃大陸,迄去年四月,詹龍欄才自大陸經澳門被引渡回台,接受法律制裁,目前在台中監獄服刑中。由於詹龍欄擅長脫逃,台中監獄因此對他特別嚴加看管,將他與一般受刑人隔離,安排在隔離舍房中,頭號槍擊要犯藍元昌,便是他現在的室友。
獄方表示,由於詹、藍兩人與另一名重刑犯黃主旺,是台中監獄最重要的三名受刑人,獄方為嚴加監控三人,特地將三人放封時間安排在一起,讓三人每天上午十時,一起在運動場集合,跑步、健行一小時,其餘時間則均在舍房寫書法、看佛書。
除了上述案件外,詹龍欄還涉嫌於一九九四年,自台北看守所越獄脫逃,台北看守所視此事為所方的奇恥大辱,板橋地方法院今年審理此案時,也擔心脫逃事件再上演,而派出重兵借提詹龍欄應訊,本案板橋地方法院將於本月二十六日宣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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